昨天去油站加汽油,发现97#汽油这次“一气呵成”从7.71元涨到8.47元,一次就涨价10%。把这次10%的汽油涨价分摊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成本中去,不知道物价又该涨多少。
记得国际油价在08年5月涨到147美元的高位时,那时候的国内油价好像也只有5元多,后来油价下降到30多美元的时候,却没见国内油价有什么大幅下降,现在国际油价在100美元左右,但是国内油价比国际油价最高位时的油价却上涨了60-70%。这个问题怎么解释呢?中国的通货膨胀已经远不能用一个“输入型通货膨胀”来解释了,因为再用“输入性通胀”来解释当前的油价,只有傻瓜蛋才会相信。国内油价如此涨价,根本与国际油价无关(否则怎么解释国际油价高达147美元时国内油价才只有5元多,现在国际油比147美元相对下降了40%,怎么国内油价反比当时涨价了6-70%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国内油价在08年至今相对于国内其他商品价格的平均涨幅而言过低了,所以需要进行“弥补性涨价”(暂且如此认为吧。至于到底是属于“弥补性涨价”还是属于“引导性涨价”,只有决策者才明白)。
在国际油价从最高位下降40%,而国内油价的一涨再涨的事实,已经把那些欺骗国内民众的经济学家所编造的“输入性通胀”(即“被动性通胀”)的谎言完全拆穿了。唯一能解释这一现象的就是最近几年来中国一直在执行一种“主动性通货膨胀”的政策。而且这种“主动性通胀”速度比任何西方经济体跑得更快。
今年春节刚过,本人有幸跟很多不同行业的人进行过接触,给人的感觉就是各行各业现在已经完全进入了“资金饥饿症”的“疯狂期”,为什么有如此判断呢?因为有很多人以为山人是“资本家”或者“银行家”,纷纷向山人借款或者投资入股,这种情形我已经遇到了五、六波了。
为什么山人今天写了这个题目呢?我只是从我的切身体会和职业的敏感性出发,告诫我们这些手里只有一点“活命钱”的普通百姓,在今年这个扑朔迷离的年份里,千万别被某些“高回报”的“融资陷进”所迷惑,不然会把自己的“活命钱”搞得血本无归的。
也许面对因为政策需要而出现的“通货膨胀”,我们小老百姓是没办法“选择”和“回避”的,但是你至少可以选择“捂住自己的钱袋子”避免被那些工于心计的“中国的类华尔街人士”搞得“空空如也”。
在这里举个山人遇到的一个投资实例:
某公司(下称甲公司)是从事实体投资的,它自称自己有一个成长性很强、市场前景很好的产品,未来两年可以在香港上市。但是甲公司现在缺少足够资金使其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于是甲公司投资成立了一个子公司--私募基金公司,由这个私募公司对外融资,所融资金提供给母公司--甲公司使用。
私募基金公司给出的投资条件很有“诱惑力”,大致如下:
1、与私募基金公司签订“投资合伙协议”,最低投资额度4万元(人民币),你投资后自然成为该公司合伙人(陷阱一:既然作为合伙人,那么你是需要承担合伙人的责任:共负盈亏。如果基金公司投资亏损的话,你的本金是有风险的)
2、从你正式投资的次月开始,私募基金公司就开始按每月5%的标准给你支付“回报”(其实就是利息),但是这个条件因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写入合同中,只能以“君子协议”方式存在(此为陷阱二:一旦该私募基金公司某天“停止支付”,你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即使写入合同,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这个陷阱不是学法律的就很难识别了)。
3、投资满连年后,如果甲公司在香港上市,你将可以成为甲公司的股东,持有甲公司在香港上市后的股票(陷阱三:甲公司与基金公司虽然是母子公司的法律关系,但是两个公司是独立法人,所以基金公司与你签订的“投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公司在香港上市后你将持有甲公司的“股票”,这一承诺对“甲公司”来说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你的“持有甲公司香港上市后股票”的“美梦”是不能实现的。打个很简单的比方:你儿子向别人借钱,所借的钱结果投到了你公司里,并承诺今后你的公司上市后借钱给你儿子的人可以从你公司里拿到股票,你会兑现你儿子的承诺吗?也许你说你会,但是假如你公司还有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会允许那个借钱给你儿子的人成为公司股东吗?)
4、如果两年后甲公司不能在香港上市,你有两种选择:选择退出私募基金公司(也就是退伙,这时私募基金公司将支付给你4.7万元),选择继续做私募基金公司的合伙人(此时你将不再享受前两年每月5%的“回报”,基金公司只按银行同期利率标准支付你的投资回报。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人会选择退伙,其实也是这个私募基金认为两年后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设置这样的法律条件逼你退伙)。
5、该私募基金还招募了某些人在全国推荐这个项目,招揽资金和合伙人。
上述案例就是属于典型的“金融传销”。类似的“金融传销”活动在今年可能会很“疯狂”,尤其值得我们老百姓倍加小心。特别是不要轻易参与“民间高利贷”和各种“金融传销活动”!!!
很多人认为:两年里我每个月拿回1500元,两年后将拿回36000元,即使两年后我选择退伙,再拿回35000元,投资3万元,两年赚回7万1千元,回报率很高啊。
不错,问题是哪个猎人在“挖陷阱”的时候不在陷阱的上面挂一块“诱饵”呢?而猎物正因为只看到“诱饵”所以才忽视了下面的“陷阱”才掉进去的呀。
山人已经将陷阱说得很清楚了,如果还有人不明白的话,请私下咨询。
山人只是想告诫那些靠自己辛勤劳动好不容易赚到点“养口袋”的钱的人,在今年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千万别轻举妄动,尤其是要经受住各种非常诱人的诱惑。万一你确实经不住“诱惑”的话,那么在你决定“轻举妄动”之前,也要多听听各方面人士尤其是投融资和法律方面专业人士的意见,毕竟“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毕竟你的钱来得不容易,也许对你来说,3-50万就是你的全部家当,但是对有钱人来说,3-50万也许只是九牛一毛。所以最好还是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