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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人生5

(2010-05-12 17:15:43)
标签:

杂谈

分类: 究.诘.根底

   “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举债已接近极限,地方政府性债务率已高达94%,个别县市债务率甚至已经超过400%”。
    更多专家表示,不应过于悲观地认为地方政府债务率高就会出现债务危机。问题的关键在于,债务和经济的增长能否保持一个良性循环。如果财政经济能保持良好的发展,存量的债务风险是可以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削减、释放的地方债务就像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如果刹车太急,就会把财政风险向银行风险转移,如果不刹,或者刹车的力度不足以大,财政负担不了。

  有专业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如无制度、纪律的有效约束,必然会在分散状态和不透明状态下积累公共风险,一旦积累到被触发的局面,就会是危机的局面。“救火”的代价损失将是巨大的,唯一的正确方向,应是走向透明化、法纪化的“阳光融资”。

  贾康也分析说,对融资平台的监管,财政部门主要有两点意见:一是明确规定既然是法人运作,地方政府的所有担保都无效,一旦资金链断裂,需自行消化;二是既然名义上是公司(法人)债和公司(法人)贷款,应该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各司其职去监管。

  “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打造一套可控风险和可持续的地方“阳光融资”的制度和法纪。贾康总结说。

  贾康告诉记者,在当前基本明确地方政府是化解地方债务责任主体的前提下,中央政府的发力,应当立足于预警防范财政风险和合理落实地方政府的一级财权、逐步培育一级债权。他建议,可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作地方公债发行试点。

  除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曾康华还指出,防范地方政府“乱借钱”要赋予省级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权力并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发行公债的权力不要分散,即不要把发行公债的权力扩大到省以下地方政府。”曾康华建议,还要建立和完善省以下政府地方债务分配机制,使省以下政府地方既能享受到债务融资的利益,又承担还款的责任,真正做到责、权、利的结合和统一。
-----摘自“地方融资欠债或超7万亿 危机隐现银监会清查”

    ‘舅舅’们的系列问题之一,现在才想起来需要重视吗?试看如何解决吧,否则楼市泡沫的整治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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