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蒙妈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一个网友的帖子:《婚姻法出台第三天,怀孕老婆说不加名就不生了》
如果没有8月12号的新法,我婚后买的房子纵然只有我一人名字,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的话,只要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证明是父母出钱赠我的房,那它就是我的一人财产,可这样对我老婆太不公平了,她嫁给我这个自私鬼真是看走了眼。我对岳母说,这房款是我父母多年的积蓄,就算我同意加老婆名字,我父母也未必同意。电话里,我和岳母的关系似乎就这样搞僵了。
这两天,孕妇老婆一直不肯理我,我担心不愉快的心情会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利,可房款毕竟是我父母多年的积蓄,房子由夫妻共同财产变成我的个人财产也不是我家故意的,我到底该不该在房子上加老婆名字让她这个孕妇天天有个好心情呢?
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婆莫名其妙地说,女人帮男人生孩子做家务,可惜老公将来要是出轨的话,女人还得净身出户,倒还不如别生孩子好了。老婆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是个神经衰弱,疑神疑鬼的人,如果她以打掉孩子做要挟(孕期才40天),强迫我房证加名的话,我该怎么办?
蒙妈点评:
看了这位网友的倾诉,我觉得新婚姻法真的是让很多已婚女性惶惶不安,安全感尽失啊!新婚姻法出台至今,各种各样的言论充斥着网络,也引发出网络男女的一片口水仗!从网友的倾诉来看:在新婚姻法出台之前,他们夫妻俩的感情应该是很好的,但就在出台的第三天,他们的感情关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老婆威胁老公必须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不给男人生孩子了!看了这样的“言论”,蒙妈很是惊叹,也很无奈!如果按这位女士的说法,我们这些已经生儿育女的主妇们来说,就要强迫老公必须加房产名,不然的话,就把孩子给弄死了!这都是些什么理论呢!然而,婚姻的美满幸福难道就靠房子和金钱来衡量的吗?我想给这位网友几点建议:
一、跟老婆说清楚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意义
昨天,蒙妈看了端宏斌老师写的《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到底管用吗?》,文中就写到:“其实买过房子的人早就知道,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写明份额比例的,比如男方父母给小夫妻俩买了房,那么公公婆婆当然也可以要求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这样一来房产证上就会有n个名字,然后注明每个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好,现在你将自己名字加上去了,但是持有份额只有1%,这也没啥意思是吧。如果你强烈要求公婆的名字不能上房产证,那么人家会怎么想? 现在夫妻结婚,完全由一方承担买房费用的很少,绝大多数都是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份额。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实意义不大,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所以,如果这位孕妈能看到上面的文字,并明白其中的道理的话,就不会这么冲动地以拿掉小生命来要挟老公了!
二、如果你真的爱她,不妨给她一份安全感
这位孕妇为何在婚姻法出台第三天掀起起了“加房产名字的闹剧”呢?其实,她也有自己的理由:“女人帮男人生孩子做家务,可惜老公将来要是出轨的话,女人还得净身出户,倒还不如别生孩子好了。”蒙妈也是过来人,很理解这位孕妈的心情,她可能就是为了孩子和自己的将来着想,只是这样的想法过于敏感和偏激罢了!那么,作为男人,在孕期这个紧张、敏感的时期,必须给老婆一颗“定心丸”:好好地向老婆表态:一辈子爱她,尽一切能力保护她,爱惜她。当然,空口说白话,那是无法打动人心的。你还必须付诸于行动,以体贴入微的行动来安抚一颗孕妇脆弱的心脏!必要时,可以和父母商量一下,听听他们的想法,当然,你的措辞必须保持中立,而且需要滴水不漏。如果父母觉得没问题,也同意的话,给老婆加个名字也不是难题了吧?其实,说到底,在婚姻的围城里,女人需要的无非就是一份“安全感”了!
三、给未来孩子一个名分也无妨
如果通过上面两个策略,你的父母还是不能同意,你的老婆还是不肯罢休的话,蒙妈建议你可以间接给老婆加房产名。此话怎讲呢?你老婆不过就是害怕你将来出轨,然后对自己的孩子不利!你可以说服父母,也说服老婆,可以给将来的孩子一个名分: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这样父母喜悦,老婆也安心,至少你未来的孩子在经济上是不会受伤害的!
说实话,对于新婚姻法,蒙妈太多激烈的感觉和想法!但这并不是说,蒙妈什么都有了!其实,蒙妈虽然有房有车了,但老公买的房产证上没有加我的名字,但我还是觉得很合理,很安全!这毕竟是我们谈恋爱之前,我公婆出资,加上老公贷款给买的房子,所以,我非常尊重他们的内心想法,非常理解他们的那些“不易”!虽然,谁都无法保证自己的婚姻永远幸福和美满,但凡一个正常人,都不会一结婚就想着离婚的!只是世事太无常,婚姻太多变,让围城中男女都不太相信感情了!所以,蒙妈还是相信:婚姻的基石就是信任和尊重,而空有物质框架的婚姻只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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