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连词“与”的几种用法
(2011-05-04 15: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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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的介词用法和连词用法,主要应抓住其结构关系的不同来加以辨别。大体上说可以有以下几种办法
1、换位法。即看“与”字前后的两个名词能否互相换位。连词“与”前后的两个名词是并列关系,所以可以换位而不影响句义。
①吾与女弗如也。
②汉王与义帝发丧。
③吾与徐公孰美?
①句的“吾与女”可以换成“女与吾”,句子的意思并没有发生变化。再如前例“蜩与学鸠”换成“学鸠与蜩”,句子的意思也没有发生变化。由此证明这个“与”为连词。
②句的“汉王与义帝”如果换位为“义帝与汉王”(发丧),则句子的主语变了,句子的意思也完全发生了变化。
③句的“吾与徐公”如果换成“徐公与吾”,句子的意思也发生变化。因为前者是把“徐公”作为美男子的标准,自己与之比较,后者则变成徐公跟我比,意思是大不相同的。所以②③两句“与”前后的名词不能互换,因此可以判断②③两句的“与”是介词。
2、插入法。介词“与”由于只与后面的名词构成介宾结构,而与前面的名词不发生结构关系,因此介词“与”的前面可以插入副词加以修饰。连词“与”则由于连接两个名词构成并列词组后充当句成分,所以连词“与”的前面不能插入修饰成分。因此可以根据能否插入修饰成分来加以辨别。
④孙膑尝与庞涓俱学兵法。——“与”前面插入副词“尝”。
⑤王稽遂与范雎西入秦。——“与”前面插入副词“遂”。
上面两例“与”的前面都插入了修饰性成分,所以都是介词。而对比前例,“蜩与学鸠笑之”句中,“与”的前面不可以插入别的成分,因此“与”是连词。
⑥夫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主语“吴”和介词结构“与越”之间插入连词“之”
看“与”前后的词是否属于同一词类,以及能否省略。连词“与”前后的体词必须属于同一词类,并且不能省略,否则就不能构成并列词组。介词“与”由于它只同后面的体词有结构上的关系,所以前后的词不必属于同一词类,并且介词“与”前面充当句子主语的词经常可以省略,介词“与”自己的宾语也可以省略。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为名词,跟代词“之”不能构成并列关系。因此这里的“与”应当为介词。
②“项梁杀人,与籍避仇于吴中。”——“与”前面的主语“项梁”省略,可知这里的“与”当为介词。
③“归至家,妻不下絍,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父母不与言”句中,介词“与”后面省略宾语。据此可知句中的“与”为介词。
来源:儒森对外汉语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