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集小学2010——2011学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方案
(2010-11-30 10: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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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孔集小学2010——2011学年度教师教育
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方案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逐步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进程,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内容及方法
1、评价对象:我校全体在职在岗教师
2、评价内容:从“师德表现、工作常规、业务水平、教学业绩、奖励加分”五个方面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总分为100分。
3、评价办法:坚持“以评价促教师发展,为教师发展而评价”的理念来进行教师评价,努力做到在考核的基础上评价,在评价的引导下考核,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监督、激励、诊断和发展的功能,促进教师主动和谐发展。
二、评价实施
1、成立教师综合评价领导小组
教师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拟定教师评价计划,建立和管理教师专业成长的相关记录,负责对评价的内容进行说明与修订,形成、公示和使用最终的评定结果。
组长:张继法
副组长:朱明勇
成员:全体班主任
2、成立教师综合评价的监督机构
教师综合评价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对评价进行全程监督,有权要求评价领导小组对评价结果进行复议。
组长:朱明勇
成员:教师代表
三、评价细则
(一)师德表现(10分):
说明:本项由教代会核定,其中教师师德基础性分值为7分(第1—2项),其他3分为教师师德发展性分值(第3项)
1、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例扣1分。
(1)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种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2)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
(3)拖堂、空堂、无教案上课;
(4)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5)坐着上课或用方言进行教学;
(6)在课堂上,教师无故串岗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务;
(7)让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
(9)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师穿拖鞋、背心进校园的;
(10)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师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的;
(11)无故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的。
2、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该教师师德的基础性得分扣除为零。
(1)在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收取学生费用的;
(2)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和考试中,教师有意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较为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未按规定履行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学校规定的时空范围内玩扑克、麻将的;
(7)在校园内饲养家禽、家畜的。
3、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每项可获得相应的加分。
(1)被评为“考核优”的教师,加2分;
(2)为学校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的每次加0.5分,被评为“金点子”奖的加1分。
(3)评为学校文明班级,相关教师每人加1分,评为整改班级则相关教师每人扣0.5分。
(二)工作常规(20分)
说明:本项由教务处负责考核,每月核算一次,考核结果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全镇通报,本项权重共20分,其中基础分16分,(第1-3项),基层管理综合考核分3分。(第4小项教师勤加1分)
1、教师考勤
(1)教师无故旷课每节扣3分,旷工一天扣10分。
(2)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3分,其中3分钟以内扣0.5分,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教师签到每缺一次扣0.2分,迟签每次扣0.1分,代签双方各扣0.5分,
(4)学校中途察岗,教师缺席一次扣0.5分,一周内累计达2次者,按旷工半天计算,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1天处理。
(5)教师全学期请事假累计超过两天者,从第三天起每超过一天扣0.3分,一般病假累计超过两天者,从第三天起每超过一天扣0.1分,住院病假和其它法定假不扣分。各教师全学期满勤则另加1分。
(6)参加学校各种会议、活动,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每次扣0.2分(非特殊情况不能请假)。缺席每次扣1分,会议组织者若未如实上报,则扣组织者评估分0.5分。
2、教学常规
(1)备课每缺一节扣0.3分,教案检查过于简单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2)作业每少一次扣0.3分,未及时批改或批改不合格扣0.3分。
(3)课堂教学秩序混乱,每发现一例扣1分。
(4)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的,双方各扣0.5分。
(5)听课每少一节扣0.3分,无点评的每节次扣0.1分。
(6)未按时进行单元检测的每次扣2分,检测后未及时进行总结反思的,每次扣1分。
(7)未按时出好手抄报,每次扣1分。
(8)校级公开课教学,教研组有安排,不举行者每人次扣1分(以教研组评课记录为依据)。
(9)监考期间,学生有明显舞弊现象而未被制止,场外每发现一例,扣相应监考教师评估分1分;教师有阅读书报等有碍监考职责的行为,每发现一例每人次扣0.5分。
(10)试卷倒装、错装、漏装、反装每张扣0.1分;评卷时,教师评改不认真,有人为性主观错误每张扣0.5分,评卷期间,干扰他人评卷室,每次扣1分。
(11)教师在监考、评改试卷期间,迟到、早退、缺席、按上课有关规定执行。
(三)业务水平(10分)
说明:该项由教研组考核,每两月进行一次,相关信息必需及时向教师反馈。
1、勤于学习,更新观念
(1)业务学习与培训
①未按规定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培训不合格的扣0.5分。
②每学期写出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和教学后记,评定为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分,不合格的扣1分。
(2)教育教学理论测试
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分为两档,一档的加2分,二档的加1.2分,符合条件但拒不参加的扣1分。
2、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校委会对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进行集体鉴定和判断,按4:6的比例评定出档次,评为一档的加2分,二档的加1.5分,符合条件但拒不参加的扣1分。
3、举办讲座或公开课、示范课
(1)经学校审批后为其他教师开设讲座,教师反映良好的加1分,一般的加0.5分。
(2)为学校开设示范课,获得大家普遍好评的加1分(学校认定的示范课包括骨干教师示范课和向教育主管部门、兄弟学校提供的展示课)。
(3)选派到外校进行巡回示范教学的,每节次加0.7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学生平均成绩高出镇平均分数值为标准
(五)奖励加分(10分)
说明:本项由校委会和教代会共同考核,其中第4和第5项积分上限为3分。
1、超工作量
教师周工作量超全镇教师平均工作量,每超1分加0.2分。
2、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
根据班主任评估结果,评定为一档的班主任加3分,二档的加2分,三档的加1分
评为市级的加1.5分,县级的加1分,校级的加0.5分。
4、教师学科竞赛
(1)教师参赛奖励分值对照表
|
参与 |
三等 |
二等 |
一等 |
||||
校级 |
0.1 |
0.2 |
0.4 |
0.6 |
||||
县级 |
0.4 |
0.6 |
0.8 |
1 |
||||
市级 |
0.8 |
1 |
1.2 |
1.4 |
||||
省级 |
1.2 |
1.4 |
1.6 |
1.8 |
||||
国家级 |
1.6 |
2 |
2.5 |
3 |
(2)教师参评奖励积分按参赛三分之一计给(参评不设参与奖励)。教师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文章,按同级别参评计算。
(3)同一竞赛,按获奖最高级别计算,校级竞赛原则上分青年组、中老年组两组设奖。
5、辅导学生获奖
(1)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奖励分值对照表
|
三等 |
二等 |
一等 |
校级 |
0.2 |
0.4 |
0.6 |
县级 |
0.6 |
0.8 |
1 |
市级或市级以上 |
1 |
1.2 |
1.4 |
等 |
次 |
级 |
别 |
(2)辅导学生参评,奖励分值按参赛折半计给。
(3)县运动会获奖按团体积分每10分折合成1分计给,保底分0.5分。
(4)县艺术节获奖按单项等级奖励分值累计2计给,保底分0.5分。
(5)学生参加同一竞赛,按获奖最高级别计算。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1、评优评模
县级、校级优秀教师的评选,将根据教师综合评价的评定结果,按从前到后的顺序依次产生。
2、年度考核
(1)评估结果前10%的教师为“优秀”。
(2)评估分低于40分且倒数2名的为“不称职”。
(3)除“优秀”和“不称职”外的为“称职”。
3、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分档
(1)评估结果为前20%的教师为一档。
(2)评估结果为前21%——60%的教师为二档。
(3)评估结果为前61%——90%的教师为二档。
(4)评估结果为后10%的教师为四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