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中9名工程技术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近日被乡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他们分别是:物探人员王益、矿区指挥部工程部部长贾剑勇、矿区指挥部工程部地质工程师吴东红、矿区指挥部项目部地质技术员邹达山、矿区指挥部监理部驻矿总监代表葛廷福、矿区指挥部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曹奎兴、矿区指挥部项目部安监站站长常世坤、矿区指挥部项目部技术副经理和防治水领导组副组长张军伟、矿区指挥部项目部经理和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姜世杰。
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合法合理,非常必要。如果上述人员之任何一名或技术安全监督的任何一环切实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矿工生命安全、严格依法操作和履行监督,矿难也许就不会发生,38名矿工兄弟也许就不会无辜殒命,但悲剧偏偏就在这一连串的麻木、疏忽和失职的“巧合”中发生了!
国务院调查组骆琳组长说,“王家岭煤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令人十分痛心,教训十分深刻,发人深省,再次为安全生产敲响警钟。”由此可见,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的人为事故,其中应该存在严重的涉嫌渎职、失职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人的全面失职与责任环节的全面缺位,让我们看到了法律意识的淡漠模糊、规章制度的形同虚设、安全管理的逢场作戏。
面对触目惊心的矿难一再发生的惨状、面对矿难发生原因依然故我的窘境,我们追究责任就不能继续轻描淡写,否则我们就不能告慰那些冤死的阶级兄弟、抚慰那些幸存者和死难者家属、惩罚那些作奸犯科和玩忽职守的嫌犯、警告那些心存侥幸的逐利者和麻木不仁的管理者、稳定那些行走在死亡边缘的劳动者......
王家岭矿难之责任重大,不仅仅在于其技术责任:玩忽职守的工程技术人员罪有应得,但他们只是灾难发生的小祸首,无力承担这一重大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家岭矿难之责任重大,还在于其管理责任:利欲熏心、盲目和野蛮追求经济利益、无视矿工生命健康安全的矿方负责人责任何在?偏袒纵容、放任自流、麻木不仁的监管机构和行政执法者的责任何在?王家岭矿难之责任重大,更在于其政治责任,在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地方政府及其某些工作人员置安全生产管理于不顾、视中央三令五申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要求若罔闻,这是什么政治态度?有谁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了?
党和政府的威望,既来源于其对民生的无限关怀,也来源于其对罪责的严厉打击。救援轰轰烈烈,问责却轻描淡写,就只能证明是对生命的漠视、和谐的轻视、发展的短视、安全的忽视和民心的无视!
要想远离人祸,对于已经发生的责任悲剧,就不该把问罪与追责当作儿戏,更不能逢场作戏。否则,下一次灾难就在眼前!但我真诚地希望灾难不再发生,无能为力的我只能默默祈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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