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指间,已过四十。常常形容自己已是下午一点的太阳,所以学会了从容。
旧爱,系指曾经的爱好。
小时候,家里穷。那时候最大的爱好就是学习,初中之前我敢考第二没人敢考第一。业余爱好也很简单,一是为家里多拣点牛粪,做农家肥;二是去山上挖点野菜,有的用来喂猪,有的是喂自己,所以我才成了特立独行的一只猪。时至今日,小时候的惯性似乎还在,大气里夹杂着小气,正是所谓的“爱财不贪财”。
十几岁开始踢足球,玩过倒挂金钩,球没进却伤了小腰。上大学时候踢球更加疯狂,常常借着自己百米十三秒的速度盲目狂奔,结果没来得及射门却已经冲出了底线。后来就爱上了助攻,面对空门都不射门,非要搞个零度角回传,结果力量过大踢进了自己的球门,成就了史上罕有的乌龙!踢球没有职业的水平,却受过职业的伤,算个鸟事!
踢球也没忘了看球,荷兰三剑客是永远的偶像。俺就是爱极了那个千年老二,有娱乐性而无功利心,所以取个网名也和二纠缠不清。后来不踢球了,也不看球了,改玩保龄球了。
曾经是笑傲球馆的业余高手,256分的最高记录也算牛X!如今,曾经的连续八个全中已经成为记忆中唯一的璀璨,自己买的专用球和专用鞋早已尘封。
爱下围棋,水平不高。年轻时候,棋谱倒背如流,胜多负少,却少了创意。如今棋谱都已不记得,只知道砍砍杀杀,负多胜少,却多了快意。
爱看电视,杂乱无章。看舒马赫,切线发车;看小罗伊琼斯,惊艳上钩;看亨德利,一杆清台;看崔健,一无所有......
爱书法,上了大学开始练字。练过隶书、草书、行书、魏碑,瘦金、行隶等,最后把自己的字体整成了“二半吊子体”。如今也还写字,看看自己二十多岁时候写的字,有形无神,真不如现在写的好:有神无形,哈哈!
看书似乎是贯穿了这么多年的持续喜好,曾经为了买本书而举债一天。如今,家里藏书几千册,却再也没有心境去安静地看上一两本,不是悲哀,胜似悲哀。
唱了几十年的歌了,最早是抱个笤帚当吉他,高唱一无所有,有激情有感情。现在是拿个话筒当仇人,低吟浪人情歌,有神马没神马。
新欢,是摄影,三十好几才喜欢。别人拍照都喜欢构图,我喜欢在按下快门的时候,写实或者写湿。花了不少钱买相机,这样可以逼着自己走出去,或者旅游,或者附庸风雅。说俗点,就是适度把赚的钱花出去,否则既没有赚钱的动力,也没有生活的情趣。我不喜欢做奴隶,尤其是不喜欢做工作的奴隶,因为做工作的奴隶往往等同于做金钱的奴隶。
我不喜欢去探讨人性,没有那个水平。我只知道遵循本性,循规蹈矩地活吧,人生,就是个玩意儿!
人生,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何必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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