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缩写版》相对价值形式(续一)
(2016-02-09 15:01:23)然而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与麻布本身的物体不同,同时又是麻布与其他商品所共有的。
在麻布的价值关系中,上衣是当作与麻布同质的东西,是当作同一性质的物,因为它是价值。在这里,它是当作表现价值的物,或者说,是以自己的自然形式表示价值的物。当然,上衣,作为商品体的上衣,只是使用价值。
在上衣的生产上,人类劳动力的确是以缝的形式被耗费的。因此,上衣中积累了人类劳动。从这方面看,上衣是“价值承担者”,在麻布的价值关系中,上衣只是显示出这一方面,也就是当作物体化的价值,当作价值体。即使上衣扣上了纽扣,麻布在它身上还是认出与自己同宗族的美丽的价值灵魂。但是,如果对麻布来说,价值不同时采取上衣的形式,上衣在麻布面前就不能表示价值。
可见,在上衣成为麻布的等价物的价值关系中,上衣形式起着价值形式的作用。因此,商品麻布的价值是表现在商品上衣的物体上,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作为使用价值,麻布是与上衣不同的物;作为价值,它却是“与上衣等同的东西”,因而看起来就象上衣。麻布就这样取得了与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它的价值性质通过它和上衣相等表现出来。
我们看到,一当麻布与上衣交往时,商品价值的分析向我们说明的一切,为了说明劳动在人类劳动的抽象属性上形成它自己的价值,它就说,上衣只要与它相等,从而是价值,就和麻布一样是由同一劳动构成的。为了说明它的高尚的价值对象性不同于它的浆硬的物体,它就说,价值看起来象上衣,因此它自己作为价值物,就同上衣相象,
可见,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商品B的物体成了反映商品A的价值的镜子。商品A同作为价值体,作为人类劳动的化身的商品B发生关系,就使B的使用价值成为表现A自己价值的材料。在商品B的使用价值上这样表现出来的商品A的价值,具有相对价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