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的价值形式的不足之处
(2015-10-19 12:10:02)
标签:
佛学 |
每出现一种新的商品,商品甲的价值表现形式所结成的锁链就会延长,它的价值接以表现的材料也会增加,例如乙,丙,丁,戊等等,最后趋于无限。
可是,每一种商品也要表现自己的相对价值,所采用的表现形式必然和甲相同,于是乙就要用甲,丙,丁,戊等来表现,同理,丙也要用甲,乙,丁,戊等来表现。
但是,在表现甲的相对价值时,乙,丙,丁只是充当甲的特殊等价物,乙,丙,丁彼此之间不能发生关系,如果要表现丙的价值,甲,乙,丁之间就不能发生关系。因此,在扩大的价值形式中,作为等价物的商品是彼此排斥的,生产商品的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一特征,还不能充分表现出来的.
但是,在商品甲的扩大价值形式中,甲用无数个其余商品来表现自己的价值,那么也可以反过来说,其余的一切商品都用甲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于是,所有其余商品就得到了另一种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这时候,商品乙,丙,丁都用同一种商品甲来表现自己的价值。
前一篇: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
后一篇:一般价值形式和一般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