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矛盾
(2015-07-10 0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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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实现商品的价格,但是作为金银的货币,注定要不断消失,不能看做是最终的实现,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价格的实现,在于一个商品的交换价值通过另一个商品实现,所以货币的材料无关紧要。
因此,在这个过程中,货币的实在性不在于它是价格,而在于它代表价格,是价格的代表。货币只有在流通中才是这种物质符号,一旦脱离流通,它又是实现的价格,但是作为已实现的价格,数量是重要的,因此在货币流通中,货币的金银材料无关紧要,货币数量却很重要。
当货币充当价值尺度的时候,货币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它的物质基础是重要的,但它的数量不重要。
但是在充当流通手段的时候,它的数量是重要的,它本身可以由符号代替。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价格的实现和流通手段。对货币的要求相互矛盾,这可以解释历史上的几个现象。
1,如果在金属货币中掺假,货币会贬值,商品价格上涨。
2,如果用纸币代替货币,只要数量所需要的限度内,则价格稳定。
如果把货币看成单存的流通手段,那么它不再是商品,这时候它的材料无关紧要,货币的作用是满足交换的需要,而不是直接的需要,金银一旦作为货币流通,它们就不再是商品。
作为交换手段,货币表现为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必要媒介,在发达的货币制度下,生产只是为了交换。如果取消货币,人们或者会倒退到生产较低的阶段,和这一阶段相适应的是物物交换。或者前进到更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交换价值不再是商品的首要规定,因为以交换价值为代表的一般劳动不再表现为只是间接取得共同性的私人劳动。
商品从贸易品变为消费品,进入消费,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不是这样,只要它充当流通手段,就不会在任何一点上终止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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