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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约定

(2012-08-03 1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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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里的“她”,就是杰克的母亲,我的前妻,也就是《三文鱼的传说》里面的妻子静。

我虽然曾有个前妻,但一直没有后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前妻还没有寻找到后夫,也就是说,在她找到异性伴侣之前,我不能有异性伴侣,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我们在婚后不久就已约定了。尽管我们离异,但这种规矩还继续生效。

记得刚谈恋爱的时候,我曾提议,我可以保证身边不再会出现另一个女孩,因为对我来说,有一个女友就足够了,她也应该如此,即除我之外无男友。

“这怎么行呢,你不能这样自私,”她反驳,“虽然我有了男朋友,但不等于我不能有普通的异性朋友,你这不是爱,是霸占。”

也许我真得很自私,我暗自思忖,于是同意了她的观点,恋爱期间,我们都给对方极大的空间,直到结婚。

可是婚后,我们的约定出现了变化。

她还可以继续有异性朋友,因为她是嫁给我,不是卖给我,她身边的异性朋友可以多得像俄国人的络腮胡须。至于我的身边,则必须如同刚被刮过胡须的下巴,或者像饥饿的嘴巴那样,干干净净,一个也没有。

“这样才公平。”她说到,“因为我们的承受能力不同,所以不能机械的采用常规的公平原则。”

因为我的脸皮比较厚,(她常常这样说),所以我不容易受到伤害。这就好比说,她的脸面薄似纸,我的脸皮厚如砖,些许的伤害,就会给她带来难以承受的痛苦,而无论怎样凌辱我,我都能坦然受之,就像不怕开水烫的死猪。

如果她的脸面被一枚针刺了一下,她就要用凿子在我的脸上凿几锤,因为只有这样,我俩的疼痛感才相同。

也正因为上述理论,才产生我们的约定。因为如果她有异性朋友,虽然我心里不舒服,但是绝对可以承受,如果我有了异性朋友,对她则是难以承受的打击,她多半会和我拚命。

   无论我们是否离婚,这个约定都永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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