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平台公益培训
(2011-02-16 09:54:12)
标签:
上海发票管理办法研发平台法律风险管理专项税收优惠公共服务it |
分类: 活动公告 |
研发平台公益培训之
“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项税收优惠培训及
2010年实施新《发票管理办法》法律风险管理培训报名通知
【课程简介】
2008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后,上海市国、地税局先后发布了14号、19号文以指导高新企业贯彻实施。2010年底,市税务、科技主管部门又联合制定了《企业研发管理指导手册》,从研发管理和研发经费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企业在日常研发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申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的流程、注意点等。为了帮助各企业在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全面地享受该政策及准确适用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又避免企业因错误理解而面临税务上法律风险,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加盟单位——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组织相关会计师、税务师和财税律师针对部分企业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拟并组织本次集中培训,协助企业更好地享受该企业所得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587号令对《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新《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使用、过错责任界定、职业应知原则等作出新的规制,对企业自身管理的要求大大提升,既加大了发票违法行为的认定范围,也提高了处罚力度。各企业应对新《发票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学习可提前预防新法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本次培训将同时对新《发票管理办法》进行深入解读和分析,帮助企业及早防范税务法律风险。
【主办单位】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转移加盟单位)
【主讲专家】
王录春 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专职律师,高新产业法律部副主任、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法律事务咨询专家、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会员、上海科技经纪公司执业技术经纪人。擅长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
【课程对象】
企业财务、税务、法务、研发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
【培训费用】
通过研发平台热线报名费用全免,报名截止日期为02月28日(周一)。
【培训时间】
2011年03月02日14:00—16:30
【培训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0号2号楼5楼
【报名方式】
平台用户可致电平台服务热线报名,并将回执(附件)传真或email(优先)至研发平台。(传真: 021-54065061; E-mail:callcenter@sgst.cn )坐席有限,报满即止,请及早报名。
详情请致电研发平台服务热线:800-820-5114 ;400-820-5114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