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日前,一张女童被关在铁笼的照片在社交平台上疯传。照片中,一名短发女童或被关在一个铁笼里,或躺倒在地被一成年人用脚踩脸部……广东潮州警方介入调查发现,相关相片、视频系监护人通过摆拍、拼凑而成,目的是为与其离婚前妻斗气。
尽管网曝的照片做了处理,我们还是能看到铁笼里的孩子哇哇大哭。幼小的女童或许只是出于恐惧,还没有意识到尊严被践踏,但这样的“摆拍”显然已经激怒了网友:正常人恐怕都难以想象,成年人之间的斗气,竟然拿孩子作为道具?
据警方通报,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通报里也并没有透露对女童的父亲做出怎样的处罚。哪怕这只是“摆拍”,但把孩子关进笼子里这一具体的行为,无疑伤害了孩子。这算不上通俗意义上的暴力,但算不算是“精神暴力”呢?早已有研究表明,从暴力行为对儿童健康发展的影响来看,儿童年龄越小,受到的威胁越严重。长大后女童倘若回忆起这一幕,她又会有怎样的不堪和痛楚呢?
可以想象的是,女童的父亲之所以敢把孩子关进铁笼里和前妻斗气,无非是认为“孩子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如何对待孩子是自己家的内部事,外人不便干涉。古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它强调了父母与子女的亲情关系,然而这种中国传统观念在一些家庭却“变质”了,导致父母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这样的家庭中,孩子似乎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任由父母摆布的物件。尤其是一些摆布出于“爱”的名义时,外人更不容易干涉其中。而女童被关铁笼事件中,这种摆布是明显的“恶”,它对孩子的伤害无需赘言,对于这样的摆布,如果没有外力的干涉,置身其中的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实不乐观。
正因如此,警方简单的通报并不能终止该事件的发酵,将孩子关进铁笼里,这位父亲如果没有受到任何惩戒,他会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对孩子的伤害呢?
尴尬的现实是,这样的恶性伤害一旦发生在父母子女间,法律就显得“力不从心”。将女童关进铁笼里,舆情指向还比较明确,父亲本身行为的“恶”被舆论炮轰,但另外一些恶性事件却让人纠结:母亲失手将婴儿坠落扶梯;父亲大意将孩子闷死车内……这些恶性伤害,父母本身都是无意的,置孩子于不复之地,是“失手”,是“大意”。失去孩子的彻骨之痛本身就让人同情,舆情的批评本已小心无比,再呼吁法律伸手似乎有些残酷。可是,如果“失手”“大意”致死孩子的是保姆、是幼师或者其他身份的人,口诛笔伐乃至纳入法律视角来推动事件走向,这是一定的。一旦和父母这个身份发生联系,一些儿童恶性伤害事件就很难进入公域话题,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不得不说,背后依旧是“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的观念在作祟。
我们一再强调,儿童保护离不开法治护航。仅靠道德的劝诫,总有一些家长体会不到“孩子是独立个体,不是私有财产”的重要,或许只有法律发力,视孩子为私有财产的家长才能“觉醒”。在儿童权益面前,无论是家庭内部的亲情伦理,还是家庭外部的民众同情,都应该让步于法律的惩戒。如此,承认儿童应有的独立,并给予他们相当的尊重,这样的愿景才有可能早日实现。
作者:陈方
责任编辑:杨鑫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