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表达
诗的本质的特征是表达,生命的表达,心灵的表达。诗的表达与其它的文字样式有共同之处。但也有自身特征。抒情、描写、叙述、说明、议论,各种文字体裁都可能有。但运用到诗中,则有其特殊的样态、调性和效应。诗的抒情,无论是直接抒情还是间校抒情,大多是激荡的、浓郁的。例如:“左一脚沧海/右一脚桑田/我向母亲跪行而来/血泡累累的膝盖/血泡累累的心/连连叩问:/何时再睡进母亲的怀抱?”(桑恒昌《夕阳,跪下了》),表现了诗人奔向母亲墓地的急切与紧迫。情意深笃。诗的摹写,多是细微的,瞬间而光彩。倒如“远处,
牧女的银镯子一亮/牛羊回圈了……”(李瑛《巡逻晚归》),这一细节,打开了整个草原牧归的情景。诗的陈述,多为简洁而婉延。例如,“乡亲们哄地笑了,/笑得羞红我的脸,/今天和我赛马的人,/正是我热爱的青年。”(闻捷《赛马》)这是一首小叙事诗,赛马的过程,曲折而又有情趣。诗的说明,语气往往平静、真切。例如,“它总是
站着/离群不远处 站着//它总是/不吃草
站着”(姜宇清《公牛》)。这里介绍“牛”的静止不动,完全不露声色,仿佛一座塑像。诗的议论,常表现为机巧与理趣。例如,“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ニ者皆可抛”(裴多菲《自由与爱情》),这种层递推进的形式,不仅坚定信念,而且激扬意志。诗的表达艺术方式,并不是单ー的,在诗歌写作中,经常是交插配合使用。各种方式都可以抒情,至少应携情以行,因为情是诗的灵魂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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