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诗评 |
简谈井秋峰的口语诗创作
世纪之交,口语诗兴起。赵丽华诗歌事件抵达高潮,风生水起。事件过后,流风余韵,绵延不绝。口语诗之所以大面积生长,一是远接五四白话诗的传统;二是近对诗歌过分欧化的反拨。其美学特征:运用当下鲜活的、日常交流的、能激活此在语境的大众口语,表达人们日常生活状态、经验和具体存在,使之敞开和呈现。用词质朴、自然,造语简洁、明括,语态从容不迫、舒卷自如
井秋峰长期以来致力于口语诗写作,执着守持,乐此不疲,在不断探索中,他避免了口语诗的缺失,发挥了它的优长。如口水化,过分啰嗦,拒绝隐喻等,而使口语洗练,并适当借用比喻、象征,让他的口语诗,浅近而意味悠长,质朴而光华自现。试举例。如《多么美好》:
在这五月初的早晨
没有风,阳光披在树木上,多么美好
没有风,阳光铺在地上,多么美好
坐在长椅上,被阳光环抱着,多么美好
乘着阳光而来的母亲啊,这样想着,多么美好
五月初的一个早晨,诗人来到公园,见阳光漫撒,从树梢到地上,明媚和熙。这时,忽望母亲款款而来,亲人与自然相辉映,一切都那么美好。他感到,阳光是母亲,母亲也是阳光。诗人不经意的刹那灵动,打开了一个自然与人文交叠的美丽的画面和境界。
又如,《是块石头就发光》: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鼠年岁尾了,我去了趟天上,
天上无限好,尽管近黄昏。
在天上,石头都会发光,一块石头就是一盏灯。
当时我想,一定琢磨明白石头如灯的原理,
回到地上后,也让人间的石头成为星星。
马上就是牛年了。双脚落在大地的那刻,
我忽然明白,是块石头就发光,只是之前看不到。
年末岁尾,也许由于送灶王上天的缘故,诗人突发奇想,在幻觉中去了一回天上。他觉得“天上无限很好,只是近黄昏”。天黑下来,满天星斗亮了。他不明白,星星本来是石头,可它为什么会发光呢?他想弄清个中道理,然后回到地上,让人间的石头也变成星星。最终,他返回大地,当脚落在实处的一刻,他“忽然明白,是块石头就发光”,只是从前不知道,因而也看不到。这是一种上天下地的生命的彻悟。或者正如康德所说:望星空而思人间道德律!
再如,《大地上》:
父亲早出晚归,他养的鸡鸭、种植的蔬菜
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它们
做过两次大手术的父亲
说所有日子都是赚下的,以前
他把日子给了与也相关的人们
今后,父亲要将日子给动物和植物
一天一天地,轻松生活
七十三岁的父亲三十七岁一般
一边拌制饲料,一边耕耘播种
不大的院子,虽非柴扉竹篱
却鸡犬之声不断,四莳蔬菜常绿
劝父亲不要太辛苦
他直起腰擦着汗,枸杞、西红柿、黄瓜
更像是从父亲身体里摘下的
在大地上,他早已把自己种成
一棵豆角,茄子,或者其他
此诗,平静地叙写一个并不曲折的故事:父亲早年耕地种田,忙活全家的生计,现在年岁老了,又身体有病,但仍闲不下来,在自家院里养鸡鸭、种蔬菜。还是那么勤快、辛劳。而且越活越年轻,七十三变成了三十七。一年到头,院子里“鸡犬之声不断,四莳蔬菜常绿”。这样,他活得有滋有味。他把日子都交给了动物、植物,而它们也仿佛与他结成了一体,那些“枸杞、西红柿、黄瓜”像是“从他身上摘下来的”,而他也“早已把自己种成一棵豆角、茄子,或者其他”在这里,诗人通过日常生活与劳作,凸显了父亲的自然人生。此种人生,生则活得葱郁,去就走得从容。犹如人所常说的“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无需再多示例,不难发现,诗人的口语诗,对日常景象的感受敏锐而清新,进入生活视角的智性机锋与奇特,以及叙事的真挚和细节的逼人。这一切都由内心原生的话语,以日常口吻说出与言述,表里如一,心口相谐,就能娓娓地道出他的心境和人生况味。因而,使人们感到亲切、亲和,没有一点隔膜感。这正是口语诗的魅力所在。井秋峰口语诗写作的艺术探索,从最初的喜受、尝试,经过不懈地努力,如今也趋于圆融与成熟。并获得了若干成功的经验:首先,是对日常生活的认知。他不把日常生活看成无足轻重的庸常、琐碎,而是如马克思、恩格思那样把日常生活当作人类社会存在的根基,认为在历史发展中具有本体性的地位。其次,日常生活的书写,必须有灵魂在场。表现日常生活经验,既入乎其内,又超手其外。入乎其内,故有生气;
“艺无止境”。总有沟坎在前面,希望秋峰继续追求,不断进取,力求写出更多更好的甚至带有经典性的口语诗,以传之于后世。
雨时诗歌工作室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