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叙事诗
(2016-08-27 13:18:31)分类: 诗论 |
中国诗歌有抒情诗的传统,也有叙事诗的传统,不过相对抒情诗来说,叙事诗的传统比较薄弱。但在其发展中也形成了多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为英雄歌谣。它产生最早,属于民族的口头创作,用来歌颂人们所崇拜的英雄和他的功勋业绩。《诗经》中的《生民》、《公刘》等就是此种形态。
第二种形态为史诗,它是在古代英雄歌谣基础上经过集体编辑而最后形成的大型叙事诗,用来表现古代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人物和事件,充满着幻想和神话色彩。我国汉诗中缺少这种形态,但在少数民族中却有此种叙事诗。例如,在世代相传的基础上整理完成的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长达一百五十万行,勘与世界著名的史诗媲美。
第三种形态为个人创作的叙事诗。这种形式在我国出现较多,特别是到了现代,有了更大的发展;古代有杜甫的《三吏)、《三别》、白居易的《长恨歌》等。进入现代以来有冯至的《蚕马)、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张志民的《死不着》、阮章竞的《漳河水》、乔林的《白兰花》、田间的《赶车传》、闻捷的《复仇的火焰)等等。
这里,我们所要介绍的主要是诗人创作的叙事诗。那么,这类叙事诗有什么特点呢?
别林斯基说:“叙事诗是关于当时已经完成的事件的客观的描写,是艺术家为我们选好最确当的观点,显示出一切方面,表现给我们看的一幅图画。……叙事诗人躲藏在吸引我们去直观的事件底背后,是这样一个人物:没有他,我们就无法知道已经完成的事件;他甚至不常是一个暗中存在着的人物,他也容许自己发言,讲述自己,或至少对于他所描写的事件发抒意见。”
由此可见,叙事诗的审美构成有两个因素:事件和叙述人。也就是说,叙事诗是客体性与主体性的统一,是现实生活与诗人内心世界的统一,是事件与情感的统一。一句话,叙事诗的基本特征是它的双重性。
叙事诗与抒情诗不同。如果说抒情诗是主观的内在的诗,那么,叙事诗则是客观的外在的诗。抒情诗把外化为内,叙事诗把内付于外。两者都是主客观的融合,但侧重点不同:一个抒写瞬间感受,一个描绘既成事件。抒情诗的抒情具有直接性,诗人可以痛快淋漓地向读者倾诉自己的感情,使诗歌对读者产生强烈的心灵冲击力。叙事诗虽不能直接抒情,但是它能够拓展诗人的视界,使他在放眼世界中,广泛地选取生活的题材,为自己的感情找到丰富多彩的依托。两者占据不同的诗歌领域;营造不同的诗歌空间。因此,也有不同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
叙事诗和小说也有差别。小说和叙事诗都要求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鲜明的人物形象,来表现社会生活。但小说有很强的客观性,它几乎是按照生活的原样再现生活。小说家创造了客体,又尊重客体自身的发展规律。他也有爱憎,但他感情的表达却是越隐蔽越好。叙事诗就不一样了。它不是客观的叙事,而是把叙事置于抒情的统驭之下。诗人不仅在叙事中抒情,在抒情中叙事,甚至可以直接站出来,讲述自己,或者倾吐自己对所述事件的评价。这样,在主题的表达,情节的安排和人物的塑造上,叙事诗就形成了一系列不同于小说的自身的鲜明特点。一般说来,叙事诗中的思想倾向表达得更为明显,情节的设置,不追求故事的曲折复杂,而讲究单纯而丰富,多是单线条发展。叙事方式上,不是按事件本身逻辑的平推直进,而是概括而富有跳跃性的组合与展开。人物比较少,比较集中,描写和刻画,也不象小说那么全面和精细。往往是抓住人物特点的粗线条的勾勒和点染。从整个内容来看,叙事诗的人物和故事更带有浪漫主义色彩。
从以上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到:叙事诗有叙事的优长,但无叙事的繁琐;有抒情的优长,但无抒情的空泛。抒情与叙事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叙事诗独特的艺术规范。
试分析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这首诗叙述了陕北土地革命时期一对青年男女和革命斗争纠合在一起的爱情故事,塑造了王贵与李香香两个典型人物。情节单纯自不必说,即就人物刻画来看,也有明显的特色。我们看一看对李香香和王贵的描写:
叙事诗毕竟是诗,在内容上除了叙事性之外,还有抒情性,而且在表现形式上是诗的形式。《王贵与李香香》这部诗用的是陕北民歌信天游的格式和韵律:两行一节,同节押韵,节与节之间或联韵或转韵,自由灵活,多用比兴手法,形象生动。这种形式,不仅适于叙事,也适宜抒情;适于以抒情的方式叙事。这正符合何其芳的说法:叙事诗人“不是在讲说一个故事,而是在歌唱一个故事”。歌唱故事就是抒情的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