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生命情感+审美=诗

(2015-04-11 07:55:51)
标签:

情感

诗人

感情

自然状态

生命

分类: 诗论

生命情感+审美=

苗雨时

 

诗是个体生命的纯然表现,但生命作为精神主体,情感是其构成的主导要素。所以,可以说,抒情性是诗的本质属性。“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生命情感,是诗歌动人心魄的艺术魅力的根源。诗不能没有感情,就象鲜花不能没有香味;水果不能没有浆汁一样。没有香味的鲜花,缺乏生气;没有浆汁的水果,缺乏活力。情感就是诗的生气和活力——它的灵魂和艺术命脉。

别林斯基说:“情感是诗的天性中一个主要的活动因素;没有情感,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诗。”郭小川也曾说:“既叫‘抒情诗’,自然应该把‘情’放在第一位。我再补充几句话:抒情诗如果说难,就难在这里。没有情,就没有诗。”这里都强调了情感对诗的重要。因此,充沛的人生情感是写诗的前提和先决条件。诗与寡情和冷漠无缘。无病呻吟,矫情做态,只能产生诗歌的膺品:没有香味的纸花,没有浆汁的蜡制苹果。

古今中外一切优秀的诗篇都饱含着浓郁而深挚的情感。它们所写不论是爱,是恨,是悲哀,是欢乐,还是愤怒,都是灵的喊叫,生的颤动。屈原的《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是多艰”,抒发了忧国忧民的哀惋的情怀;雪莱的《西风颂》;“让预言的号角奏鸣!哦,风啊,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表达了诗人对自由解放的追求和热切向往。海涅的《西西里亚的纺织工人》:“德意志我们在织你的尸布,我们织进去三重诅咒,我们织,我们织!”倾吐了对专制统治的无比憎恨;郭沫若的《凤凰涅槃》:“我便是你!你便是我!火便是凤!凤便是火!翱翔!翱翔!欢唱!欢唱!”歌唱了诗人与祖国“更生”之后的那和谐欢快的喜悦……。这些诗,言出肺腑,情发心底,是生命体验的深刻流露,所以感人至深,对读者的心灵有极大的冲击力。

诗贵真情。这种真情,自然,不应是浮泛的,而应是深厚的,不应是病态的,而应是健康的,不应是卑下的,而应是高尚的。而要做到这一点,不论是痛苦、悲哀、欢乐、喜悦,都应是在诗人生命的熔炉里锻炼过的真金,都应该是诗人高洁人格的体现。一个真正的诗人总是出以自己真实的体验,毫无保留地展示自己的灵魂,甚至不隐藏和掩盖自己的弱点和局限。诗人以自己的人格真诚换取读者真诚的感动。雷抒雁的《小草在歌唱》在人们心潮中激起大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诗人在历史反思中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

 

    我曾苦恼,

    我曾惆怅,

    专制下,吓破过胆子,

    风暴里,迷失过方向!

    如丝如缕的小草哟,

    你在骄傲地歌唱,

    感谢你用鞭子抽在我的心上,

    让我清醒!

    让我清醒!

    昏睡的生活,

    比死更可悲,

    愚昧的日子,

    比猪更肮脏!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这种“惆怅”和“迷失”并不使人感到卑下,但从他的痛悔和自责中,我们却看到了诗人人格的光辉:严于律己,磊落光明。这首诗的力量是诗人人格的力量。

然而,是不是有真情就一定有真诗?问题并不这么简单。情感是生活对人生命体验的反映和折射,人的喜怒哀乐皆可入诗,但诗中的感情不是自然状态的。自然状态的感情是不能成为诗的。一个孩子嚎啕大哭的表现,感情是真了,但能是诗吗?诗的感情应该是在一定审美意识观照下对自然状态的感情加以提炼、凝聚,并给以精湛的艺术定型的结果。感情对于生活属于主体范畴,但对诗人来说同时又是客体。诗人把感情推出去,拉开一定的心理距离,进行静观默察的审美观照,只有跨过这道桥梁,诗人和感情才能一起获得提升,诗才能完成对人生的审美超越,从生活真实跃入艺术真实。鲁迅曾说:“我以为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作诗,否则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正烈”的“感情”,往往是自然状态,不经过必要的过滤和沉淀,就急于写诗,自然会将“诗美”杀掉了。狄德罗还曾举过具体例子。他说:“你是否趁你的朋友或爱人刚死的时候就做诗哀悼呢?不,谁趁这种时候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等到激烈的哀痛已过去……当事人才想到幸福的损折,才能估量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已经感到的悲痛。”我们常说:“痛定思痛”,从写诗的角度来看,“痛”是感情,“思”是审美。“回忆”和“想象”的结合,“回味”和“放大”的一致,就是审美思维的具体的内容。《星星》诗刊曾有过写诗要“冷”还是要“热”的讨论。我认为光“冷”不行,光“热”也不行,而是一个“热”——“冷”——“热”的辩证过程。第一个“热”是诗人从生活汲取的激情,而“冷”是它的审美静观和艺术思维,第二个“热”是经过审美之后在艺术表达中重新唤起的诗的热情。正象艾青所说:“诗的生命在于真实性成了美的凝结”。

从“自我表现”到“情感范型”,是诗人所致力追求的美学目标。抒情诗不能没有诗人的“自我”,缺乏自我,诗就失去了应有艺术个性,而这无异于取消艺术,取消了诗。同时,诗中“自我”,不是狭小封闭的,也不是世俗的,而是涵盖某种人类情感的审美人格的体现。这样,诗人才能做到个人的痛苦和欢乐融汇在时代的痛苦和欢乐里。这种融汇的结果就是“情感范型”。所谓“情感范型”,也并不是神秘的东西,不过是诗中生命情感高度典型化的必然结果。它是诗人“自我表现”中获得的具有广泛普遍性和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的情感结构和情感模式。在“情感范型”中,诗人实现了自己,读者观照自己,诗人与读者心心相印,从而造成心灵的共振与和鸣,这就是“情感范型”的美学价值和意义。

例如,闻一多的《发现》:

 

    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

    “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

    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

    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

    我来了,不知道是一场空喜,

    我会见的是噩梦,那里是你?

    那是恐怖,是噩梦挂着悬崖;

    那不是你,那不是我的心爱!

    我追问青天,逼迫八面的风,

    我问,拳头擂着大地的赤胸,

    总问不出消息,我哭着叫你,

    呕出一颗心来,——在我心里!

 

在黑暗的旧中国,这种因失望而引起的忧愤的爱国情感,是独特的,属于闻一多个人的,但也体现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情绪和心理状态,带着明显的时代特点。不仅如此,作为“范型”,它还超越了特定的历史时代,象征地含纳了在历史长河中积淀于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忧患意识,使我们领悟到历代志士仁人的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操。此类作品,给人的感觉,不是暂短的激动,而是深长的思索和寻味。

从“自我表现”走向“情感范型”的熔铸,是诗歌创作内在的必然规律,也是诗美形成的必由之路。在写诗过程中,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己独特的才能和艺术个性,才能创作出新鲜独特而又深沉丰厚的诗篇,而这样的诗篇才有历久不衰的艺术生命。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