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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是怎样炼成的——重读姚振函

(2015-04-02 15:09:20)
标签:

平原

诗人

诗歌

口语

乡土

分类: 诗评

经典是怎样炼成的

——重读姚振函

苗雨时

 

再次阅读姚振函的诗歌,我想到了一个诗学和文学史的命题,也就是诗歌如何成为经典。关于什么是经典诗歌,反复思索,大概应具备这么几条:它是由长期的文化历史积淀所培植的,葆有民族集体无意识的原型;它是属于特定时代的,但又有超越时代的永恒性;在诗歌流变的长河中,它掀动了新的美学浪涌;在历代读者的接受中,它的艺术富于生长性,经久不衰,常读常新。总之,诗歌经典的形成,既有浑厚文化语境的内化与托举,又有作品自身的卓绝、独特的生命力。

以为这样的评判标准,观照姚振函的诗歌创作,我们认为,他的某些作品,可以或已经成为诗歌的经典。

姚振函的诗歌朝圣之路,艰卓而曲折。我的评论,曾跟踪过他的创作走势:先是反思历史的社会抒情,接着是深入乡土现实,在农民与土地的命运关联中,探求农村变革的深层动因,再后来他以感觉切入平原,使平原展露幽渺的气韵和原始的生命博动。但此种亦步亦趋的、外在的、观象学的描述,现在看来,显然是表象的、肤浅的,并没能透视出他诗歌转折所蕴含的本体性的价值和意义。从远离生命的观念情抒情进到平原感觉纹理的深细触摸,对他的诗歌来说,是一个根本性的致命的质的恋革,其关键在于“由回到人本身”而“回到诗本身”。我忽略了他的诗学理念的转变。他在诗集《感觉的平原·自序》中,曾这样告白:在写组诗《感觉的平原》的时候,“我依稀觉得它们对于我意味着什么。在这之前我写诗八年,那些诗此外的实用性,那并非不正确的道理和概念,一直像阴影一样笼罩着我,我在冥冥中遵循它们,在它们划定的圈子里翻各种各样的跟头。为了适应,为了迎合,我必须改变本身的我”。他在别一处又说:“在追逐了一通大气派之后,我腻烦了,我隐隐感到那是一种很可怕的虚假,于是回转身来审视真实的自己”。告别外在而走入内心,摈弃概念而转向感性,拒斥虚假而重返真实,此种源自心灵的美学律令,不仅实现了他诗歌本体意识的真正自觉,而且也使他找到了自我在诗歌中应有的位置。因此,开启了他诗歌创作的新异的艺术风貌。、

诗集《感受的平原》(1991年,花山文艺版),其中的诗之所以称为“感受诗”,是因为它所写的多为对平原上各种物象的感觉。诸如,“大片”“麦子”低头转身之际,一下子就熟了,“什么鸟在头顶上叫”,“垄行”中的迷茫与坚定,“播种”时的细致与专心,“躺在高高的拉庄稼车上”的解乏,“在平原上,吆喝一声很幸福”……但在诗中,这些感觉并不是自然的日常感性,而是诗人生命体验在回忆的凝定中审美生成的感觉。它是有非功利性的,是诗人心驰神结的全身心投入的通感联觉。在这里,感觉不是思想,但比思想更为浑厚和有不可捉摸的丰富性。因而,更内在于人的根本生存域。逃脱工具理性的禁锢,确立新感性,使诗人“飞入灵性”,获致心灵的自由,在充盈而平静的“美的瞬间”的扑捉中,实现人生的欣喜和人性的升腾,把生命的本真从沉沦导向澄明,让存在放射出脉脉华光。也因此,这些诗,单纯而丰富,素朴而浓郁,其艺术气象,空灵,氤氲,清新,如同平原上荡动的一缕飘逸之气。

中国是一个农耕文明源远流长的诗国。乡土书写,成为一代代诗歌的历史母题。自《诗经》以降,历代诗人多有所作。进入当代历史新时期,作为对现代物化与媚俗的抗拒,乡土诗写作,也开始沸沸扬扬,乡风,乡俗,乡情,乡恋……但往往是一些浅近的、个别的风景风俗画,进不到乡土的底层。因而在辽阔、悠运的时空中,它们必然会被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背景所淹没,而显得软弱无力。姚振函楔入乡土深处,动用了人与世界遭遇的神奇的艺术感觉,既打开视域,又内敛于心。此种原始的生命力量,在人与土地意会神交的刹那碰触中,一下子擦亮了乡土情结的精神内核,使它晾晒在广袤的平原之上。这样,他的乡土诗,就超越了历史时空,承载着古老的审美意蕴,卓然生长在现实大地。它的摇曳的艺术风姿,不仅孤愫独标,而且意蕴绵长。且不说它在诗坛引发的震荡,模仿者众,影响面广,甚至已被称为“姚振函现象”,单就它的原创性、民族性、纯粹性、永恒性,乃至艺术生命力来说,不也已经在中国当代诗史上凸显了它的经典的品性和气质了吗?……

《感觉的平原》之后,诗人还有三部诗集:《时间擦痕》(1998年,艺山文艺版)、《一点点》(2008年,河北教育版)、《平凡的词》(2014年,现代版)。这些诗,承继了诗人直觉的审美思维和既有的表达艺术,并有新的延展和发挥。其诗意空间和主题的开拓,表现为日常生活的在场和老年心境的显现。诗人从农村住进城市,但他的城市生活仍保持农村的习惯,俭朴,平实,并没有被城市的高速度,裹挟得晕头转向,他过着农村一样的生活,自居为“城里的乡下人”。享受亲情,享受平凡,友善待人,友好对物。细微在目,涓滴入心。他早晨到城边“空地”散步,与人们聚会,谈论天气和子女,心情舒畅;他上街买豆腐,遇见两个青年人在卖,绿的、红的、黄的,是加了蔬菜计的,欣赏他们的创意,急忙买了两块,以表示对他们的鼓励;他珍爱与老伴相依为命的这个家,演绎他们自己的“家庭剧”,情节是平静如水的“一日三餐”,只有因看电视忘了正煮着饭,闻到糊味时,大叫一声,才使全剧达到高潮;他时时体验着妻子的关爱,夜晚,“睡意蒙胧时”,他感到她为他盖被子,摸黑下楼中,他们相互搀扶,小心翼翼,像是“育人”,但却“心里明亮”;偶尔家里来了乡亲,他就问这问那,以慰思乡之苦;而他对那些自然事物,则抽身为“局外人”的静观:他看“羊吃草”,就那么从春到夏,从秋到冬,一直吃下去,不顾人世的纷扰;他观察院子里飞来的“麻雀”,一只,两只,三只,最后到六只,它们蹦跳,吃食,或急,或慢,然后一只只飞走了,就那么自由自在。客观的体察代替了的主观的幻化,以物观物,让物自身展示它的生命形态,而此时,诗人的自我也就抵近了物我两忘的超迈的精神境界。

此种境界的涵养与年龄有关。诗人曾“自拟余生律条”,择其要有这样几项:“安于平凡的简单的低处的生活,并从中体验宁静和乐趣”;“做力所能及的善事,善待、尊重任何人”;“享受生命、大自然和爱”;“最高的梦想是做一个混沌来开的孩童”。在晚年的生活中,他就这样遵偱着,践行着。而且,年龄与生死攸关。任何一个人,不管活多久,最终都得临到人生之大限。恐惧,悔恨,不甘,全无济于事。只有从答、淡定地面对。诗人的“余生律条”,就昭示了他豁达的生命态度。其实,人的生命就像是地里的庄稼,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乡土的生死观,是自然的哲学。参透了生死,人就可以回归于孩童,因为死亡对大自然的轮回来说,是又一次诞生。诗人看着身边的同龄的或不同龄的人,一个个先他而逝,心中难免感慨,自己怎么“忽然成了老年人”?但他不以老卖老,把年老当资本,参加宴会时,“宴席上”,人们请“上座”,他并不觉得理所当然,人们称他“老师”,他也觉得并不都那么名正言顺;他过“幼儿园门前”,见母亲接送孩子,看到那柔柔的目光,传递的是爱;他来到“农村小学”的操场,观看孩子们的升旗仪式,天蓝旗红,一点一点升高,伴着孩子们稚嫩的歌声,他想到,那旗帜飘展的,正是民族的梦想和希望!……

姚振函的某些诗之所以可能成经典,不仅在于他的诗意内涵的宏远性(如人类的精神回乡和自然的生死哲学),也不仅在于他的感觉清纯葱郁的直觉的审美思维,更在于与此相应的汉语作为母语的口语写作的话语方式。汉语口语和书面语是相对的。口语诗的出现,是为了对抗书面诗的霸权。它没有那么多的“仪规”,即措辞与格律的先在性;也不过分依重隐喻和象征,把经验世界予以虚拟和悬置;更不讲究借助前人和他人文本,来充实自己文本的背景和诗意的互文效应。真正好的口语诗所选择和使用的,是当下鲜活的、日常交流的、能激活此在语境的、富于表观力的生活语言。然而,诗性口语并不是纯自然状态,而要加以洗炼、提纯。高尔基说:“大众语是毛坯,加了工的是文学”。诗人的口语写作,从19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比世纪之交的口语诗风潮要早得多。他的口语运用,不同于一般口语诗,更与后来的口水诗拉开了距离。他有他自己的口语美学。他主张:说“自己的话”,以我手写我口,传我心。时时保持着对陈词滥调的警场,绕开雕琢和过分的修饰,说自己想说、愿说而别人不可替代的生命内容。他的口语表达是与原生、真切的自我感觉同步发生的,注入了他的天赋、个性和智慧。因而,形成了他独有的语感、格调与情采。他的“自己的话”,天然本色,从容平缓,简洁质朴,风趣幽默,睿智机敏。他写视觉:“你的注意力只逃避了那么几分钟/抬起头来时,你忽然发现/身边的麦子熟了/往远处看,远处/大片大片的麦子都熟了”,在微妙的感觉中,展现了“麦熟一响”的情景;他写听觉:“什么鸟在头顶上叫”,“那叫声是很好听的那叫声/总在头顶上/时前时后/时左时右/它是否也在回忆我呢/这时平原上没有别的”,清亮婉转,迷茫中唤起他的童年;他写触觉:“这是在一天的劳累之后/在返回村庄的路上”,“躺在高高的拉庄稼的车上”,“你把身子埋进移动的庄稼垛里/感受着轻微的晃动”,“那些软软和硬硬的叶子和芒刺/以各种方式亲近你”,“如躺在大地的爱抚中”,舒适而满足,充溢着一种幸福的感受……。诗人也不是不用修辞,但多是贴近生活的“近取喻”。比如,那象证着村庄变的“一棵树”,它与村里人同甘苦,共命运,诗人把拟人化了,“它在夜晚就成为一位老人/只是不知它失眠的时候/想了些什么”,正是老人一样的树,树一样的老人,给人一种世事变迁的沧桑感。同时,诗如其人。诗人的个人旨趣,除老实为人,真实为诗之外,还有幽默机智的一面,自嘲嘲人,妙语解頣。从他的口语诗中,我们常能窥见他的言谈语默、风趣自如的笑貌神态。这里,只举《上座》一例:“岁数大了,宴席上/人们都把上座留给我/我说:不不不/不了半天/最后还是坐在那里”,“在上座的感觉/有点像坐在主席台上/浑身不大自在/(细想这么说也不对/你没上过主席台/怎么知道主席台的滋味呢),这种欲推还就的作为和心理,让我们看到了一低调而又矜持的姚振函,也上就是被人们尊称的本色的“姚爷”。

最后,以一首我最喜欢也最推崇的一首诗,作为本篇评述的收结。它是《平原与孩子》:

 

         一个孩子

         在平原上

 

         为什么这个孩子恰好

         处在平原的中心

 

         这么大的平原

         这么小的孩子

 

         平原上什么也没有

         平原上只有一个孩子

 

这样的诗,平实,素朴,透亮,诗美由主观性变为“客观性”。既没有潜隐的意象,也没有庸常的训戒,一任世界自然自在地打开。然而,其品相,却淡而浓,浅而深,平而奇。由于它在冥冥中传递了大平原的生命乃至脉息,所以,就不仅塑造了诗人“平原之子”的主体形象,而且也成为了一个天地人和谐共在的人类生存哲学的寓言。

像这样的以此诗为引导的一系列的平原感觉诗,难道不应该进入中国当代诗歌的经典行列吗?

的确,缪斯是公正的。姚振函的某些诗作,现今已被有见识的编选家收入了诗歌的经典书系。我们说,这是名至实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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