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新义(10)|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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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官
孙五粒有个男佣人。
——孙五粒原名孙秠,后改名柏龄,字五粒。孙之獬之子,孙琰龄之兄,明崇祯六年举人,清顺治三年进士。历任工科、刑科给事中,礼部都给事中,太仆寺少卿,迁鸿胪寺卿,转通政使司左通政使。
孙家一门显宦,又是淄川人,和蒲松龄是小同乡。在淄川,一提起孙五粒,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因此蒲松龄对他无须介绍。
但是外地的后代的人就不知孙五粒是谁了,所以不得不噜苏几句。
——这个男佣人独宿一室,恍恍惚惚被人摄了去。到了一处宫殿,一看,上面坐的是阎罗王。
阎罗看了看这男佣人,说:“错了!要拿的不是此人。”于是下令把他送回去。
回来后,这男佣人害怕得不得了,不敢再一个人住在这间屋子里,就换了个地方,住到别处去了。
另外一个佣人,叫郭安,正没有地方住,一看这儿有空屋子空床,“行!这儿不错!”就睡下了。大概是带了几杯酒,一睡,睡得很实。
又一个佣人,叫李禄。这李禄和那被阎王错勾过的男佣人一向有仇,早就想把这小子宰了。
这天晚上,拿了一把快刀,到了空屋里,一看,门没有闩,一摸,没错!咔嚓一刀!谁知道杀的不是仇人,是郭安。
郭安的父亲知道儿子被人杀了,告到当官。
当时的知县是陈其善。
陈其善是辽东人,贡士。顺治四年任淄川县知县。顺治九年,调进京,为拾遗。那么陈其善审理此案当在顺治四—九年之间,即一六四七—一六五二,距现在差不多三百三十年。
陈其善升堂。
原告被告上堂,陈其善对双方各问了几句话。李禄供认不讳,是他杀了郭安。
陈其善沉吟了一会,说:“你不是存心杀他,是误杀。没事了,下去吧。”
郭安的父亲不干了,哭着喊着:“就这样了结啦?我的儿子就白死啦?我这多半辈子就这一个儿子,他死了,我靠谁呀?”
——“哦,你没有儿子了?这么办,叫李禄当你的儿子。”郭安的父亲说:“我干嘛要他当我的儿子呀?——我不要,不要!”
——“不要不行!退堂!”
蒲松龄说:这事儿奇不奇在孙五粒的男佣人见鬼,而奇在陈其善的断案。
(汪曾祺按:孙五粒这时想必不在淄川老家。要不然,家里奴仆之间出了这样的事,他总得过问过问。)
济南府西部有一个县,有一个人杀了人,被杀的那人的老婆告到县里。
县太爷大怒,出签拿人,把凶犯拘到,拍桌大骂:“人家好好的夫妻,你咋竟然叫人家守了寡了呢!现在,就把你配了她,叫你老婆也守寡!”提起硃笔,就把这两人判成了夫妻。
济南府西县令是进士出身。蒲松龄曰:“此等明决,皆是甲榜所为,他途不能也。”
——这样的英明的判决,只有进士出身的官才作得出,非“正途”出身的县长,是没有这个水平的。
不过,陈其善是贡生,不算“正途”,他判案子也这个样子。蒲松龄最后赞叹道:“何途无才!”不论由什么途径而做了官的,哪儿没有人才呀!
牛飞
彭二挣买了一头黄牛。牛挺健壮,
彭二挣越看越喜欢。
夜里,彭二挣做了个梦,梦见牛长翅膀飞了。他觉得这梦不好,要找人详这个梦。
村里有仨老头,有学问,有经验,凡事无所不知,人称"三老"。
彭二挣找到三老,三老正在丝瓜架底下抽烟说古。三者是甲、乙、丙。
彭二挣说了他做了这样一个梦。
甲说:“牛怎么会飞呢?这是不可能的事!”
乙说:“这也难说。比如说,你那牛要是得了癀,死了,或者它跑了,被人偷了,你那买牛的钱不是白扔了?这不就是飞了?”
丙是思想最深刻的半大老头,他没十分注意听彭二挣说他的梦,只是慢悠悠地说:“啊,你有一头牛?……”
彭二挣越想越嘀咕,决定把牛卖了。
他把牛牵到牛市上,豁着赔了本,贱价卖了。
卖牛得的钱,包在手巾里,怕丢了,把手巾缠在胳臂上,往回走。
走到半路,看见路旁豆棵里有一只鹰,正在吃一只兔子,已经吃了一半,剩下半只,这鹰正在用钩子嘴叼兔子内脏吃,吃得津津有味。
彭二挣轻手轻脚走过去,一伸手,把鹰扒住了。
这鹰很乖驯,瞪着两只黄眼珠子,看看彭二挣,既不鵮人。也没有怎么挣蹦。
彭二挣心想。这鹰要是卖了,能得不少钱,这可是飞来的外财。
他把胳臂上的手巾解下来,用手巾一头把鹰腿拴紧,架在左胳臂上,手巾
、钱,还在胳臂上缠着。怕鹰挣开手巾扣,便老是用右手把着鹰。
没想到,飞来一只牛虻,在二挣颈子后面猛叮了一口,彭二挣伸右手拍牛虻,拍了一手血。就在这功夫,鹰带着手巾飞了。
彭二挣耷拉着脑袋往向走,在丝瓜棚下又遇见了三老,他把事情的经过,前前后后,跟三老一说。
三老甲说:“谁让你相信梦!你要不信梦,就没事。”
乙说:“这是天意。不过,虽然这是注定了的,但也是咎由自取。你要是不贪图外财,不捉那只鹰。鹰怎么会飞了呢?牛不会飞,而鹰会飞
。鹰之飞,即牛之飞也。”
半大老头丙曰:“世上本无所谓牛不牛,自然也即无所谓飞不飞。无所谓,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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