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舌妇”原来是指哪个女人
爱说闲话,喜欢搬弄是非的人俗称“长舌妇”。其实长舌的未必都是妇人,很多男人的舌头也很长,为什么偏偏把火力集中在女人身上呢?
这句俗语的源头单指一人,这个人是个女人,叫作褒姒,周幽王的宠妾,历史上著名的“烽火戏诸侯”的女主角。《诗经·大雅·瞻卬》是一首讽刺周幽王只知道宠幸褒姒,却斥逐贤良的诗,其中有几句讽刺褒姒“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意思是,有个妇人长了个长舌头,这是灾祸的祸根。大乱不是从天而降,而是这个妇人制造的。这首诗当然是在古代男人中流行的“女人祸水”论的写照,男人把国难的一切责任都推到了女人头上。从这首诗发源,“长舌妇”这一俗语流传开来。不过可悲的是,这首诗仅仅指褒姒一人是“长舌妇”,后人却用“长舌妇”统称所有的女人。
古时候有遗弃妻子的七种条款,称为“七出”,“出”就是遗弃、休的意思。据《孔子家语》说,这“七出”是: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多口舌者”就是长舌妇,长舌妇的命运就是被休,可是,如果该长舌妇的老公也是个长舌男呢?
西汉《焦氏易林》中写道:“尹氏伯奇,父子分离,无罪被辜,长舌为灾。”这是一个著名的长舌妇的故事。尹吉甫是西周周宣王的名臣,尹吉甫不姓尹,尹是官名。尹吉甫的儿子叫伯奇,伯奇的生母去世后,尹吉甫又娶了一房后妻。后妻向尹吉甫进谗言,诬蔑伯奇调戏自己,并且设了一个毒计,把苦心驯养的几只毒蜂故意放进衣领和袖口处,遇见伯奇后,故意把毒蜂放了出来,伯奇一看后母被毒蜂包围,生怕她有危险,赶紧上前帮她驱赶,尹吉甫远远地看起来,就像伯奇在调戏拉扯后母一样。尹吉甫盛怒之下,把伯奇赶出了家门。
伯奇无家可归,就在野外露宿,用荷叶编成衣服穿在身上,采摘百花当饭吃。有天清晨,伯奇一觉醒来,看到草叶上的霜露,自己的脚踩在霜露上面,心想自己就像这清晨的霜露一样,晶莹剔透,却无端受罪,不觉悲从中来,取出琴弹了起来,即兴作歌一首。只听他唱的是:“履朝霜兮采晨寒,考不明其心兮听谗言。孤恩别离兮摧肺肝,何辜皇天兮遭斯愆。痛殁不同兮恩有偏,谁说顾兮知我冤。”
这是一首怨曲,也是一首哀歌,中心思想就是父亲听信长舌妇的谗言将自己驱逐,这种冤屈向谁去倾诉啊。无巧不巧,刚好尹吉甫陪伴着周宣王出游,周宣王远远地听到这首哀歌,感动地说:“这是孝子之辞啊!不是孝子怎能唱出这么感人的歌呢!”
尹吉甫手搭凉棚,远远一望,居然是被自己驱赶的儿子伯奇!伯奇的歌声当然也传进了他的耳朵眼里,古人讲究歌为心声,歌声骗不了人,于是尹吉甫回到家中,对后妻进行了一番刑讯逼供,后妻只好将自己的阴谋和盘托出。尹吉甫这才知道冤枉了儿子,上奏朝廷,判后妻死刑,然后隆重地接回了儿子。
“不共戴天”是古人的复仇原则
俗话说“不共戴天之仇”,仇恨之深,竟至于不愿跟仇人共处一片蓝天下。明代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中讲述了一个为父报仇的故事。儒生王良借了族侄王俊的高利贷,因为还债的利息纠葛发生了争执,王俊酒后居然将叔父殴打致死。王良的儿子王世名是名秀才,在父亲临死前发誓道:“此不共戴天之仇,儿誓不与俱生人世!”王俊仗着钱多,央求族长出面私了,王世名深知如果告到官府,被王俊上下打点之后,肯定不会判他的死刑,因此接受了王俊赔偿的三十亩肥田。五年之中,王世名照常跟王俊来往,谈笑风生,外人都以为王世名早已忘记了父仇。隐忍五年之后,王世名终于逮到一个机会,仗剑斩下了王俊的首级,到官府自首。官府知王世名乃孝子复仇,有意开脱他的罪名,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开棺验明其父的死因。为了保全父亲的遗骨,王世名当堂撞死,他的妻子也绝食而死,追随丈夫而去。
王世名是个儒生,人们通常误认为儒家缺乏刚烈之气,殊不知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人们还想当然地把“以德报怨”的传统美德加在孔子头上,认为这是孔子的教诲,其实孔子哪里说过这样的话!孔子的原话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直”的本义是不弯曲,这里指正直之道。如果别人对你有德,你要报之以德;如果别人伤害了你,你不能逆来顺受,忍辱偷生,而是要刚强不屈,采取正直之道去报复仇人。
不仅孔子如此,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的《礼记》还详细规定了各种复仇原则,《曲礼上》篇中写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父仇不共戴天;杀兄弟之仇,则要随身携带兵器,见到仇人径直杀掉,不须再回家取兵器;杀朋友之仇,不能跟仇人共处一个国家之内。
《论语·檀弓》载,孔子的学生子夏询问为父母复仇之道,孔子回答说:“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意思是儿子要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还不能去做官,卧薪尝胆。一旦在街头遇到仇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兵器就杀掉仇人。
《公羊传·定公四年》也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意思是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可以复仇;如果父亲有罪被杀,儿子为父亲复仇就会形成“推刃之道”,即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后者不被赞赏。伍子胥当年为报父仇,率领吴军攻入楚国都城,将楚平王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鞭尸三百,这一行为得到当时人的充分理解和接受。
到了唐代,“礼”和“法”的冲突越来越剧烈。武则天统治时期,出了一桩中国法律史上著名的谋杀案:御史赵师韫在一家驿站里被一名叫徐元庆的服务生所杀,徐元庆随即投案自首。原来赵师韫担任县尉的时候,杀了徐元庆的父亲,徐元庆为报父仇,隐姓埋名,终于报了杀父之仇。这桩谋杀案引发了朝廷的巨大争议:依照律法,徐元庆必死无疑;可是依照古礼,徐元庆又应该受到表彰。连武则天本人都被这个案子深深地困扰。
著名诗人陈子昂写了一篇《复仇议》,认为礼是使人进步的,而法是维持国家秩序的。徐元庆依法当杀,但他为父报仇的精神可嘉,建议先杀了徐元庆,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一番。这个提议巧妙地避开了“礼”和“法”的冲突,案子最后也是按照陈子昂的建议判决的。
一百多年之后,柳宗元也写了一篇《驳〈复仇议〉》,指出陈子昂的观点互相矛盾,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对同一件事情怎么可以既惩罚又表彰呢?柳宗元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徐元庆的父亲是否无辜被杀,如果是无辜被杀,徐元庆复仇就无罪;如果有罪被杀,徐元庆复仇就有罪。因此,核心在于查清赵师韫是否出于私怨杀了徐元庆之父,若果真如此,徐元庆复仇就是“守礼而行义”,非但不能判罪,反而要无罪释放,并向他道歉!柳宗元的立论基础就是周礼关于复仇的规定。
后来,韩愈写有《复仇状》,王安石写有《复仇解》,私力救济慢慢让位给了国家法律,“不共戴天之仇”被纳入了法律范畴,不过,直到今天,这个话题仍然还在引发争议。
“不分轩轾”的“轩轾”是什么东西
“不分轩轾”是一个成语,意思是不分高下轻重。为什么会有这个意思?“轩轾”又是什么意思呢?
“轩”是前顶较高、后顶较低而有帷幕的车子,供大夫以上的等级乘坐;“轾”则刚好相反,是前顶较低、后顶较高的车子。简言之,“轩”是前高后低,“轾”是前低后高。“轩轾”连用,即指高低、轻重、优劣。语出《诗经·小雅·六月》:“戎车既安,如轾如轩。”朱熹解释道:“轾,车之覆而前也;轩,车之却而后也。凡车从后视之如轾,从前视之如轩,然后适调也。”“戎车既安”是说战车已经准备停当;“如轾如轩”是说前后俯仰,调整到了最合适的状态,随时可以出击。
《后汉书·马援传》中,马援向光武帝上书表白自己的心志,其中有这样的话:“居前不能令人轾,居后不能令人轩,与人怨不能为人患,臣所耻也。”轩前高后低,自然较轻;轾前低后高,自然较重。马援的意思是说我居于人前,别人不会看重我;我居于人后吧,别人也不会看轻我。言外之意就是我在别人眼中根本无足轻重,因此马援引以为耻。后人就从这句话中提炼出了“不分轩轾”这个成语。
“轩”既是前高后低,自然视野开阔,因此引申出高大之意。很多以“轩”组成的词都跟这个意思有关,比如“气宇轩昂”形容气概不凡,高大雄伟;“轩然大波”是高高涌起的大波涛;“轩眉”是高抬起眉毛。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池鱼”原来是人名
虽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个成语的使用频率非常之高,但是仍然有很多人不明白这个成语该怎么解释。
这个成语出自北朝东魏使军司杜弼所作的《移梁檄文》,其中写道:“但恐楚国亡猨,祸延林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猨”就是猿猴。这句话的意思是:楚国丢失了一头猿猴,为寻找它就会将森林伐光;城门失火也会殃及池鱼。《太平广记》则引《风俗通》道:“宋城门失火,人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伤良谨也。”宋城的城门失火,人们去池子里汲水救火,结果导致池子里面的水被取干,里面的鱼全都露出水面死了。这个成语用来比喻恶行的弥漫会伤害到良善,良善之人因牵连而受祸害或损失。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成语还有另一个非常离奇的解释,《艺文类聚》引《风俗通》说:“城门失火,祸及池中鱼,旧说池中鱼,人姓名,居近城,城门失火,延及其家,中鱼烧死。”池中鱼是人名,因为住在近城的城门口,城门失火,延烧到了他家,池中鱼也烧死了。后人将“池中鱼”缩略为“池鱼”,就此本来的含义就不被人所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