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祝季羡林九十华诞
同胞们说话声音放低一点
这是多么怪的问题。
但是请先冷静一下,别先进行批判。听我慢慢道来。
先举例子。事实胜于雄辩嘛。
好多年前,我在《参考消息》上读到中国一个小有名气的音乐家,是什么院长,率领一个音乐家代表团到澳达利亚去访问。当然是住在高级饭店里。不久住同一楼的外籍人土就反映,他们要搬家。因为住同一层楼的中国客人说话声音实在太高,让人无法忍受。
我在德帼的时候,一对中国夫妇生的一个小女孩,大概三岁了吧。一天忽然对父母说:Ihrzankt(你们吵架)。大概父母尚保留“国习”,而女孩则由德帼保姆带大,对“国习”很不习惯了。
我初到德帼时,在柏林待了几个礼拜。我很少到中国饭馆去吃饭。因为此处是蒋宋孔陈冯居等要人的纨绔子弟或千金小姐会聚的地方。这批人我不敢说都不念书。但是,如果说,绝大部分不念书则是名副其实的。中国餐馆就是他们聚会之处。每到开饭时,一进门,一股乌烟瘴气,扑面而来。里面人声鼎沸,呱哒嘴的声音,仿佛是给这个大混乱敲着鼓点。这情况在国内司空见惯,不图又见于异域柏林。我在大吃一惊之余,赶快逃走,另找一个德帼饭馆去吃饭。
年来多病,频频住院。按道理说,医院是最需要肃静的地方。
然而在住的医院中,男大夫们往往说话声音极高,护土们是女孩子,说话轻声细语。
我个人认为,说话是传递思想必要的工具。说话声音高到只要让对方(聋子除外)听懂就行了,不必要求每个人都是帕瓦罗蒂。
指责中国人民陋习的文章,古今中外,所在都有。有的是真正的陋习,如随地吐痰。有的也出于偏见。但是,不管有多少陋习,也无法掩去中华民族之伟大。可是,话又说了回来,有陋习,改掉之,不更能显出我们民族的伟大吗?
陋习的种类极多极多。不过把说话声音高也算作陋习,过去却没有见过。有之自不佞始。
2003年6月14日
糊涂一点,潇洒一点
最近一个时期,经常听到人们的劝告:要糊涂一点,要潇洒一点。
关于第一点糊涂问题,我最近写过一篇短文《难得糊涂》。在这里,我把糊涂分为两种:一个叫真糊涂,一个叫假糊涂。普天之下,绝大多数的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尝到一点小甜头,便喜不自胜,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个小钉子,便忧思焚心,眉头紧皱,前途暗淡,哀叹不已。这种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们是真糊涂,但并不自觉。他们是幸福的,愉快的,愿老天爷再向他们降福。
至于假糊涂或装糊涂,则以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最为典型。郑板桥一流的人物是一点也不糊涂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又迫使他们非假糊涂或装糊涂不行。他们是痛苦的。我祈祷老天爷赐给他们一点真糊涂。
谈到潇洒一点的问题,首先必须对这个词儿进行一点解释。这个词儿圆融无碍,谁一看就懂,再一追问就糊涂。给这样一个词儿下定义,是超出我的能力的。还是查一下词典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看了这个解释,我吓了一跳。什么“神情”,什么“风貌”,又是什么“韵致”,全是些抽象的东西,让人无法把握。这怎么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潇洒”挂上钩呢?我是主张模糊语言的,现在就让“潇洒”这个词儿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国六朝时代一些当时名士的举动,特别是《世说新语》等书所记载的,比如刘伶的“死便埋我”,什么雪夜访戴,等等,应该算是“潇洒”吧。可我立刻又想到,这些名士,表面上潇洒,实际上心中如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脑袋。有的还终于逃不过去,嵇康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的思维活动又逼迫我把“潇洒”,也像糊涂一样,分为两类:一真一假。六朝人的潇洒是装出来的,因而是假的。
这些事情已经“俱往矣”,不大容易了解清楚。我举一个现代的例子。上一个世纪30年代,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一位教授(姑隐其名)总想充当一下名士,潇洒一番。冬天,他穿上锦缎棉袍,下面穿的是锦缎棉裤,用两条彩色丝带把棉裤紧紧地系在腿的下部。头上头发也故意不梳得油光发亮。他就这样飘飘然走进课堂,顾影自怜,大概十分满意。在学生们眼中,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潇洒,却是丑态可掬,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同这位教授唱对台戏的——当然不是有意的——是俞平伯先生。有一天,平伯先生把脑袋剃了个精光,高视阔步,昂然从城内的住处出来,走进了清华园。园中几千人中这是唯一的一个精光的脑袋,见者无不骇怪,指指点点,窃窃私议,而平伯先生则全然置之不理,照样登上讲台,高声朗诵宋代名词,摇头晃脑,怡然自得。朗诵完了,连声高呼:“好!好!就是好!”此外再没有别的话说。古人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同那位教英文的教授一比,谁是真风流,谁是假风流;谁是真潇洒,谁是假潇洒,昭然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这一个小例子,并没有什么深文奥义,只不过是想辨真伪而已。为什么人们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呢?我个人觉得,这能提高人们的和为贵的精神,大大地有利于安定团结。
写到这里,这一篇短文可以说是已经写完了。但是,我还想加上一点我个人的想法。
当前,我国举国上下,争分夺秒,奋发图强,巩固我们的政治,发展我们的经济,期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建成名副其实的小康社会。哪里容得半点糊涂、半点潇洒!但是,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按照辩证法的规律行动的。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有张无弛不行,有弛无张也不行。张弛结合,斯乃正道。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
难得糊涂
清代郑板桥提出来的亦书写出来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在中国,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的。一直到今天,二百多年过去了,但在人们的文章里,讲话里,以及嘴中常用的口语中,这四个字还经常出现,人们都耳熟能详。
我也是党的成员。
不过,在最近几个月中,在经过了一场大病之后,我的脑筋有点开了窍。我逐渐发现,糊涂有真假之分,要区别对待,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什么叫真糊涂,而什么又叫假糊涂呢?
用不着作理论上的论证,只举几个小事例就足以说明了。例子就从郑板桥举起。
郑板桥生在清代乾隆年间,所谓康乾盛世的下一半。所谓盛世历代都有,实际上是一块其大无垠的遮羞布。在这块布下面,一切都照常进行。只是外寇来得少,人民作乱者寡,大部分人能勉强吃饱了肚子,“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了。最高统治者的宫廷斗争,仍然是血腥淋漓,外面小民是不会知道的。历代的统治者都喜欢没有头脑没有思想的人;有这两个条件的只是士这个阶层。所以士一直是历代统治者的眼中钉。可离开他们又不行。于是胡萝卜与大棒并举。少部分争取到皇帝帮闲或帮忙的人,大致已成定局。等而下之,一大批士都只有一条向上爬的路——科举制度。成功与否,完全看自己的运气。翻一翻《儒林外史》,就能洞悉一切。但同时皇帝也多以莫须有的罪名大兴文字狱,杀鸡给猴看。统治者就这样以软硬兼施的手法,统治天下。看来大家都比较满意。但是我认为,这是真糊涂,如影随形,就在自己身上,并不“难得”。
我的结论是:真糊涂不难得,真糊涂是愉快的,是幸福的。
此事古已有之,历代如此。楚辞所谓“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所谓“醉”,就是我说的糊涂。
可世界上还偏有郑板桥这样的人,虽然人数极少极少,但毕竟是有的。他们为天地留了点正气。他已经考中了进士。据清代的一本笔记上说,由于他的书法不是台阁体,没能点上翰林,只能外放当一名知县,“七品官耳”。他在山东潍县做了一任县太爷,又偏有良心,同情小民疾苦,有在潍县衙斋里所做的诗为证。结果是上官逼,同僚挤,他忍受不了,只好丢掉乌纱帽,到扬州当八怪去了。他一生诗书画中都有一种愤闷不平之气,有如司马迁的《史记》。他倒霉就倒在世人皆醉而他独醒,也就是世人皆真糊涂而他独必须装糊涂,假糊涂。
我的结论是:假糊涂才真难得,假糊涂是痛苦,是灾难。
现在说到我自己。
我初进三〇一医院的时候,始终认为自己患的不过是癣疥之疾。隔壁房间里主治大夫正与北大校长商议发出病危通告,我这里却仍然嬉皮笑脸,大说其笑话。住医院里的四十六天,我始终没有危急感。现在想起来,真正后怕。原因就在,我是真糊涂,极不难得,极为愉快。
我虔心默祷上苍,今后再也不要让真糊涂进入我身,我宁愿一生背负假糊涂这一个十字架。
我的座右铭
多少年以来,我的座右铭一直是:
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老老实实的、朴朴素素的四句陶诗,几乎用不着任何解释。
我是怎样实行这个座右铭的呢?无非是顺其自然,随遇而安而已,没有什么奇招。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到了应该死的时候,你就去死,用不着左思右想)这句话应该是关键性的。但是在我几十年的风华正茂的期间内,“尽”什么的是很难想到的。在这期间,我当然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即使在走独木桥时,好像路上铺的全是玫瑰花,没有荆棘。这与“尽”的距离太远太远了。
到了现在,自己已经九十多岁了。离人生的尽头,不会太远了。我在这时候,根据座右铭的精神,处之泰然,随遇而安。我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态度。
我不是医生,我想贸然提出一个想法。所谓老年忧郁症恐怕十有八九同我上面提出的看法有关,怎样治疗这种病症呢?我本来想用“无可奉告”来答复。但是,这未免太简慢,于是改写一首打油诗,题曰“无题”:
人生在世一百年,
天天有些小麻烦,
最好办法是不理,
只等秋风过耳边。
座右铭(老年时期)
我现在的座右铭是:
老骥伏枥,志在十里。
烈士暮年,壮心难已。
读起来一副老调,了无新意。其实是有的。即以“志在十里”而论,为什么不写上百里、千里甚至万里呢?那有多么威武雄壮呀!其实,如果我讲“志在半里”,也是瞎吹。我现在不能走路,活动全靠轮椅,是要别人推的。我说“十里”,是指一个棒小伙子一口气可以达到的长度。
我的怀旧观
《怀旧集》这个书名我曾经想用过,这就是现在已经出版了的《万泉集》。因为集中的文章怀念旧人者颇多。我记忆的丝缕又挂到了一些已经逝世的师友身上,感触极多。我因此想到了《昭明文选》中潘安仁的《怀旧赋》中的文句:“霄展转而不寐,骤长叹以达晨;独郁结其谁语,聊缀思于斯文。”我把那一个集子定名为《怀旧集》。但是,原来应允出版的出版社提出了异议:“怀旧”这个词儿太沉闷,太不响亮,会影响书的销路,劝我改一改。我那时候出书还不能像现在这样到处开绿灯。我出书心切,连忙巴结出版社,立即遵命改名,由《怀旧》改为《万泉》。然而出版社并不赏脸,最终还是把稿子退回,一甩了之。
这一段公案应该说是并不怎样愉快。好在我的《万泉集》换了一个出版社出版了,社会反应还并不坏。我慢慢地就把这一件事忘记了。
最近,出我意料之外,北大出版社的老友张文定先生一天忽然对我说:“你最近写的几篇悼念或者怀念旧人的文章,情真意切,很能感动人,能否收集在一起,专门出一个集子?”他随便举了一个例子,就是悼念胡乔木同志的文章。他这个建议过去我没有敢想过,然而实获我心。我首先表示同意,立即又想到:《怀旧集》这个名字可以复活了,岂不大可喜哉!
怀旧是一种什么情绪,或感情,或心理状态呢?我还没有读到过古今中外任何学人给它下的定义。恐怕这个定义是非常难下的。根据我个人的想法,古往今来,天底下的万事万物,包括人和动植物,总在不停地变化着,总在前进着。既然前进,留在后面的人或物,或人生的一个阶段,就会变成旧的,怀念这样的人或物,或人生的一个阶段,就是怀旧。人类有一个缺点或优点,常常觉得过去的好,旧的好,古代好,觉得当时天比现在要明朗,太阳比现在要光辉,花草树木比现在要翠绿,总之,一切比现在都要好,于是就怀,就“发思古之幽情”,这就是怀旧。
但是,根据常识,也并不是一切旧人、旧物都值得怀。有的旧人,有的旧事,就并不值得去怀。有时一想到,简直就令人作呕,弃之不暇,哪里还能怀呢?也并不是每一次怀人或者怀事都能写成文章。感情过分地激动,过分悲哀,一想到,心里就会流血,到了此时,文章无论如何是写不出来的。这个道理并不难懂,每个人一想就会明白的。
同绝大多数的人一样,我是一个非常平常的人。人的七情六欲,我一应俱全。尽管我有不少的缺点,也做过一些错事,但是,我从来没有故意伤害别人;如有必要,我还伸出将伯之手。因此,不管我打算多么谦虚,我仍然把自己归入好人一类,我是一个“性情中人”。我对亲人,对朋友,怀有真挚的感情。这种感情看似平常,但实际上却非常不平常。我生平颇遇到一些人,对人毫无感情。我有时候难免有一些腹诽,我甚至想用一个听起来非常刺耳的词儿来形容这种人:没有“人味”。按说,既然是个人,就应当有“人味”。然而,我积八十年之经验,深知情况并非如此。“人味”,岂易言哉!岂易言哉!
怀旧就是有“人味”的一种表现,而有“人味”是有很高的报酬的:怀旧能净化人的灵魂。亲故老友逝去了,或者离开自己远了。但是,他们身上那一些优良的品质,离开自己越远,时间越久,越能闪出异样的光芒。它仿佛成为一面镜子,在照亮着自己,在砥砺着自己。怀这样的旧人,在惆怅中感到幸福,在苦涩中感到甜美。这不是很高的报酬吗?对逝去者的怀念,更能激发起我们“后死者”的责任感。先死者固然能让我们哀伤,后死者更值得同情,他们身上的心灵上的担子更沉重。死者已矣,他们不知不觉了。后死者却还活着,他们能知能觉。先死者的遗志要我们去实现,他们没有完成的工作要我们去做。即使有时候难免有点想懈怠一下,休息一下,但一想到先人的声音笑貌,立即会振奋起来。这样的怀旧,报酬难道还不够高吗?
古代希腊哲人说,悲剧能净化(katharsis)人们的灵魂。我看,怀旧也同样能净化人们的灵魂。这一种净化的形式,比悲剧更深刻,更深入灵魂。
这就是我的怀旧观。
我庆幸我能怀旧,我庆幸我的“人味”支持我怀旧,我庆幸我的《怀旧集》这个书名在含冤蒙尘十几年以后又得以重见天日,我乐而为之序。
(原文为《怀旧集》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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