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钗确实是“达古之物”,几乎毫无价值可言。这样的东西似乎只能作为定情的表征之物,作为正式的聘礼就实在是太寒酸了。
在近代京剧《荆钗记》中,钱载和到王家提亲时,王母以家贫为由推辞。
王母(白):“承蒙员外见爱,只是家中贫寒,不敢遵命。”
钱载和(白):“嗳,只要女婿才貌双全,聘礼何拘轻重!”
王母(白):“员外乃富庶之家,老身乃贫寒之户。惟恐玷辱令嫒。”
钱载和(白):“老夫人何必太谦,此乃是老夫情愿。”
王母(白):“既是员外不弃寒微,肯赐婚配,感激之甚。啊,儿呀,你父死后,无有所遗,只有这支荆钗”(王母拔钗),“就拿它做为聘礼吧”!
钱载和回家回报继室孙氏,孙氏恰好接到侄子孙汝权的“定礼”,是有三钱多重的“金钗”。而钱玉莲愿意接受荆钗而不要金钗。孙反大为光火:“嘿!我把你这老东西啊,你不是非要给王家吗?也成!我要他不过三天,就得抬亲,还要五百两银子的彩礼;叫丫头光着上轿,什么都不给。要是不成,咱们就吹!可他妈的把我气死喽!”
钱载和无奈,赶紧偷偷吩咐手下:“速备纹银一千两,急速送到王家,叫他三日之内,前来抬亲。快去,快去!”终于达到孙氏的要求,钱玉莲出嫁到王家。
显然,在京剧《荆钗记》的编演者看来,荆钗确实只能算是个象征性的“定礼”,不是正式的“聘礼”,才有后来钱载和暗赠银两来为王家做“彩礼”的剧情。
但是在元代南戏《荆钗记》原作里,并没有钱玉莲父亲暗中资助王家再给聘礼、财礼的情节。而竞争者孙汝权一次下聘,“买牛马便说价钱,亲事只说财礼”,立刻“取金钗一对,压钗银四十两”,要媒婆带过去。并向媒婆许诺:“妈妈,成亲之后,自有礼物登门,谢媒。花红羊酒锦缎赠之。”在谎报王十朋被宰相招赘后,孙汝权再下聘礼:“如蒙允肯,事不宜迟,小子今日送财礼,明日就要成亲。[丑]孙官人,你送什么财礼?[净]
我送黄金一百两,段子一百匹,胡羊、宝钞、好酒,都是一般送。”
作为成婚要件的聘礼
从古代法律的要求来说,确实并不需要聘礼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中国古代一直采用聘娶婚制,至少从西晋时开始,“崇嫁娶之要,一以下聘为正,不理私约”()《晋书·刑法志》总结的晋代法律特点),聘财是司法当局判定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志。
唐代法典《唐律疏议·户婚》规定,判断是否已成立婚姻关系可以看两个条件:“已报婚书”或者“已受聘财”。所谓“婚书”是指男方家长的求婚书和女方家长的答婚书,不过这并非不可或缺,“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是”,也就是说最重要的还是女方家长曾经接受过男方家长的聘财(彩礼)。这条法律的注解还明确,“聘财无多少之限”,请客吃饭不能算聘财,可是如果是将酒食作为礼物提供给女方、而女方也接受的,酒食之类的食物也可以视为聘财。
聘财是最重要的婚姻关系成立要件,唐律规定,即使聘财价值仅一尺绢帛,婚姻就算成立。如女方家长在接受了聘财后反悔的,要处杖六十;悔约并将女儿另外许配他人的,要处杖一百;已另外成婚的要处徒一年半。所有的这些情况在处罚外,“女追还前夫”,女儿必须出嫁给原来提交聘财的男家。当然,成立婚书或接受聘财后,男方也承担在一定期限内举行亲迎仪式成婚的义务。
因此,元代南戏《荆钗记》里的“荆钗”,就是聘礼、就是那没有财产价值的“财礼”,王十朋和钱玉莲的婚姻就此成立。在南戏《荆钗记》里,钱玉莲父亲回到家,孙氏与他大吵:“虽然是我女低微,他将我恁般轻觑。一城中岂无风流佳婿?老员外,偏只要嫁着穷鬼。老许,你做媒氏,疾忙与我还他的财礼。”而钱父则反驳:“这财礼虽是轻微,你为何讲是说非?婆子,你不晓得,那王秀才是个读书人,一朝显达,名登高第,那其间夫荣妻贵。这财礼呵,纵轻微,既来之,且宜安之。”
民间习俗上对聘财的讲究
古代法律并不规定聘财的种类、规格、数量,只要求是有形的物件就可以。可是民间并不认同。因为在古代,婚姻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重要性远远比不上两个家族的重要性,无论贫富贵贱,双方的家族都要从经济利益角度对婚姻的缔结进行衡量。出嫁女儿,毕竟是获取一笔资金的重要途径。
从明清小说一些有关婚姻的故事来看,当时社会普遍认可下聘即成定婚的原则。但是聘礼必须要有一定的现金数量。
比如明代小说《拍案惊奇》卷之十“韩秀才乘乱聘娇妻吴太守怜才主姻簿”,讲的是明朝嘉靖初年,有一年浙江世面上传出谣言,说是皇帝要在浙江“选秀女”扩充内宫。浙江各地有女儿的人家都急着找人家定婚来逃避。台州有个穷秀才韩子文,被开典当的徽州人金朝奉看中,拉来当女婿。韩子文将自己历年积攒的教书“束修”银子,买了些“衣缎首饰”,和着一些“现银”,总共大约五十多两银子作为聘财,送到金朝奉家。金朝奉还觉得他“礼不丰厚”,但也只得收下。
《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瘗遗骸王玉英配夫,偿聘金韩秀才赎子”里提到,黄翁为养子聘妻,花去“下聘之资也有四十金(即四十两银子)”,要求亲生父亲偿还此笔聘财后才可以领回儿子。
总之,聘礼总是需要一定量的现金,中等人户、小户人家,一般是在十几两到几十两银子之间。按照当时一般物价,一个单身汉一年的生活费用大约要十几两银子,因此聘财大致相当于一个单身汉几年的生活费用。这种强大的民间习惯,使得剧作者们在改编《荆钗记》这部名剧时,不得不加入偷赠彩礼银两的情节,来适应观众的“心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