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反穿罗裙”考(于建刚)

(2020-10-12 08:39:54)
分类: 图文:京艺论丛
【转载】“反穿罗裙”考(于建刚)

    “反穿罗裙”是一个在京剧剧目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一般都与古代妇女的再嫁有关。作为在民间产生、发展起来的京剧艺术。它的方方面面都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这“反穿罗裙”以示改嫁的说法,便是来源于民间的婚姻习俗。

    《三娘教子》为京剧《双官诰》中的一折。在这一折中,剧中的王春娥在训教其子薛倚哥时,老仆薛保有这样一段唱:
    见三娘她把那机头割断,
    吓得我老薛保胆战心寒。
    走向前来好言奉劝。
    尊一声主母细听我言。
    遭不幸老东人在开封命染,
    那时节老薛保去搬尸还。
    恨只恨张刘二氏把心肠变,
    一个个反穿裙另嫁夫男。
    喜只喜三主母发下了誓愿,
    一心心教子男要把名传。
    在20世纪80年代,上海京剧一团重排此戏,由纪玉良和青年演员夏慧华合演。在排练过程中,纪玉良认为这段老薛保唱词中“一个个反穿裙另嫁夫男”一句,有些别扭,而且很费解,于是就将其改为“一个个席卷家财另嫁夫男”。很多人认为改得好。但是,这样一改,这句唱词中所蕴含的民俗意义就不复存在了。因为这句中的“反穿裙另嫁夫男”反映了过去已婚女子丧夫后改嫁的一种习俗,那就是要将衣服反穿。
    在很多戏曲传统剧目中都曾经出现过“反穿罗裙”的字样,而且都与妇女改嫁有关。比如说京剧《四郎探母》“回令”一折中,杨四郎探母后回辽营,要被萧太后绑赴法场问斩时有一段唱:
    在银安绑得我昏迷不醒,
    (白)公主,
  一见公主到来临。
  公主若念夫妻义,
  太后面前讲人情。
  公主不念夫妻义,
  斩了我杨四郎你是反穿罗裙。
  京剧《红鬃烈马》中王宝钏的二姐有一段劝王宝钏改嫁的唱词:
  在酒席筵前忙告便,
  上前去劝一劝妹妹宝钏。
  三妹妹你请来把礼见,
  二姐姐把话对你言。
  嫁平贵那是你错打算,
  哪像我嫁与魏左参。
  你看我穿不尽的绫罗绸缎,
  哪像你跟上花儿平贵破破烂烂少吃元穿受艰难。
  咱的父酒席前将你相劝,
  你就该反穿罗裙另嫁夫男。
  其实不仅戏曲作品中有用“反穿罗裙”代表女子改嫁,在中国的一些民歌中也有类似表述。比如在四川省九寨沟县(1998年之前称南坪县)流行一种叫做“采花”的民歌,其中有一曲《女寡妇》,歌曲表现的是新婚丧夫的年轻寡妇的不幸遭遇。
    初一日来上新街,反穿罗裙倒趿鞋。
    才娶的媳妇回娘家,小郎不好带信来。
    初二日来去看郎,小郎病倒象牙床。
    左手给郎端米汤,右手摸郎凉不凉。
    初三日来请医生,医生哥哥把病诊。
    只要把郎病看好,头上金簪谢一相。
    初四日来请端公,羊皮鼓儿擂声声。
    三天三夜神不降,枉费奴家一片心……
    由此可以看出,女子改嫁要“反穿罗裙”其实是民间的一种婚俗,或者说是一种习俗。在河南沁阳一带就有“反穿罗裙,另嫁男人”的说法,就只有孀妇改嫁时才会将衣服反穿。而平时,是没有人这样穿的,因为会被视为不祥。据《无何集》载:“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这是说,只有死人才会将衣服反穿,帽反戴。在我国的一些地方,给死人穿寿衣时,并不直接穿在死者身上,而是先让孝子或死者亲属将寿衣一层层地反面穿好,然后再一次性的剥下来直接穿在死者身上。在位于福建省东南端的东山岛也有这样的丧葬习俗,所以那儿的人也忌反穿衣服,反穿衣服形同孝男,会令人联想到死人。黎族的丧葬禁忌中也规定,家中有人死了,死者家属不能穿正面衣服,应把衣服反过来穿。在ri本,人死了要下葬时,也有将死者衣襟向左掩的习俗。这意味着死者要去一个与阳间截然不同的阴间了,他的一切装束也要与生前相反。正是因为“反”这个词汇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死者的,所以,平时人们穿衣服时,最忌讳的就是领子窝在里面,或者以后为前,以里为面。
    既然反穿衣服是不祥的,那么女子改嫁却要“反穿罗裙”呢?首先,这是一种民间禁忌。旧时女子改嫁,总是不被人推崇的事情(尤其是到了明清之后),所以有很多禁忌,避免给男方带来不祥。尤其是娶再嫁的寡妇,禁忌就更多了。“在江西、河南一带,俗耻再醮,有寡妇嫁,必出偏门、后门或从墙壁上凿洞钻出,不能走正门、大门。嫁时还要在夜晚,不能用鼓乐。台湾民间寡妇改嫁,也忌讳像初婚那样从娘家坐轿,必须徒步走到半路上再坐轿。有的寡妇还要在上轿的地方,丢下一件自己平日所穿的衣服,然后才敢放心上轿。如果不这样做,前夫的灵魂就会跟随寡妇来到新夫家中,是不祥之兆。寡妇先走段路的用意,就是让前夫的灵魂发生错觉,误认为他的妻子是到某地办事去。当她在途中上了花轿后,前夫的灵魂再想要跟去,也就无法找到她了。丢下旧衣,也是为让前夫的灵魂不能再认出自己。在我国的其他地区,寡妇改嫁也都有类似的嫁娶规则,不得触犯。所以女子改嫁反穿衣服也有顺从禁忌之意。按台湾的做法,女子改嫁会丢下自己的一件旧衣,以避免前夫的灵魂随她“嫁”到新夫家中。那么,反穿衣的效果也和丢下旧衣相似。当然这种做法没有任何的科学根据,但一旦形成乡俗,便具备了很大的影响力,让人不得不依从了。为什么会为女子改嫁设置如此多的禁忌?主要是世俗观念认为再嫁的女子多不祥,以这些禁忌来祓除不祥,避免为害于新夫。归结为一点,还是因为在世俗观念中,女子改嫁的行为本身就是不被推崇,甚至是被禁止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民族都这样。比如说赫哲族寡妇改嫁就不受歧视。前夫过世,妻子只要孝期已满,脱了孝服就可改嫁。男方迎娶时,也是喜车喜船,只是仪式简略,不扎彩棚。到男家去的途中如遇着大树,要抱住停上一会儿。说是可以免除灾难,过好日子,不“妨”丈夫,过好后半生。这种“抱树”的行为,与前面所说的抛弃旧衣的做法,在性质上就有了不同。弃衣是为了避灾,抱树则是为了祈福。
    另外,“反穿罗裙”是女子再嫁的一种标志。而且,这标志中蕴含着对这种行为的否定。其实,歧视再嫁女子并不是自古有之的。“贞女不再嫁,操守清洁,自古义之,然在周时殊无特别旌表之举。盖王道本乎人情,礼缘义起,女而守固为义,即再嫁亦不违礼。其见于载记者,自周迄宋,皆如是也。自明以来,士族缙绅之家,皆耻于再醮,以守节为高。以改嫁为不义,不验人情,但崇虚矫,致使社会男女,受无形之拘束,及其溃决,遂并廉耻布胥捐,放佚狂荡不可制止。斯非古圣人之过,乃宋明以来,腐儒客气不衷之谈之有以致之也。”根据这段记载,社会对于女子改嫁行为的否定,是明清以后的事情,而在此之前,女子改嫁之举,史书记载中比比皆是。圣人孔子在儿子伯鱼死后,就把他的儿媳嫁到了卫国。“《礼记·檀弓》‘伯鱼死,其妻嫁于卫。’”曾子也曾休其妻,休妻之目的是为了让她能够再嫁。另外,据《新唐书·公主传》记载,唐代公主中,再婚的有二十三人:高祖的四个女儿,太宗的六个女儿,中宗的两个女儿,睿宗的两个女儿,玄宗的八个女儿,肃宗的一个女儿。其中高宗、肃宗、睿宗和玄宗各有一个女儿嫁了三次。唐太宗贞观二年下的诏文中,还有鼓励再婚的:“男二十,女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服纪已除,自己不愿守志者,其鳏夫年六十,寡妇年五十以上,及妇人虽尚少而有男女,及守志贞节者除外,宜令有司,所在劝勉,令其婚媾,以解旷怨之情,免奔淫之辱。”唐宋名族中女子改嫁的行为也有很多。“韩昌黎之女先适李汉,后适樊宗懿。宋范文正公子妇,先嫁纯礼,后适王陶。……又王荆公为相时,以子雱颠,改嫁雱妇。是唐宋贵人皆不以再嫁为耻,世俗可知。”
    但是,这种不以女子再嫁为耻的观念至明清以后则不在。“至明,王端肃公恕娶陈郎中妻,于服中封一品夫人,士林争指目之。至清则绝迹矣。”而且,开始用国家政令的方式来鼓励贞女烈妇。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明《会典》)清代《礼部则例》规定:节妇,即“自三十岁以前守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十年,查系孝义兼全厄穷堪怜者”,及为夫守贞的“未婚贞女”。贞节烈女,包括“遭寇守节致死”,“因强奸不从致死,及因为调戏羞忿自尽”,以及“节妇被亲属逼嫁致死者,童养之女尚未成婚,拒夫调戏致死者”等等。每年地方绅耆,族长、保甲长都要向官府公举节妇烈女,各级官府都要给予表彰。清代时,京师、省府、州县各自修建“节孝祠”,矗立大牌坊。被旌表的妇女题名坊上,死后设位祠中,春秋致祭。并由官府发给三十两“坊银”,由本家为其建坊。节烈事迹特别突出的,皇帝还亲自“御赐诗章匾额缎匹”。节妇烈女的名字列入正史和地方志。随着地方上各种贞洁牌坊的树立,女子改嫁的行为慢慢地开始被禁止了。如有人这样做,就会被世人耻笑。“太仓州风俗,‘妻死,夫多续娶;夫死,妇不再适。里有再醮者,乡党宗族引以为耻。’(《清稗类钞·婚姻类》)世人耻笑再嫁女子的方式有很多,这“反穿罗裙”就是其中的做法之一。
    女子再嫁“反穿罗裙”有没有积极的意义在里面呢?我想,也应该有的。女子再嫁行为是一种告别过去的旧生活,重新开始一段新婚姻的做法。如果说嫁夫如投胎,那么女子改嫁就好比重新投胎,是一件大事。那么如何来表示这种弃旧从新的意思呢?可以把原来的衣服反穿,对过去的生活进行彻底颠覆。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种臆测,还未找到确凿的证据。
    当然,“反穿罗裙”以示改嫁的做法,是属于过去的一种不良习俗。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婚姻法》的颁布与执行,寡妇和离婚妇女的再婚已被社会所承认。因而,再婚方面的许多禁忌,也都逐渐消失或者明显地改变了。
    参考文献: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