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向明伟短篇小说《碎事》
文/李衔夏
明伟兄的小说从精神指向上看颇有贾平凹的意味:语言力求质朴、原生态,意志与技法实则前卫、高姿态。就是说,明伟在叙写故事时,糅杂了诸多想法,但最终呈现时却拿掉了大部分的内容,以极其简约、含蓄、内敛的状态示人。他追求的应该是土得掉渣,土得像神。在一种从容、闲散的节奏中还原村庄的生活面貌。
篇幅只有七千多字,主要人物有四个人和一只狗,算是比较多的了,也因此,各个人的塑造未能凸显出来,形象不够丰满,在纸上立不起来。跟贾平凹相比,前面提到的两点明伟兄已做得很好,但还缺一点,是活力。贾平凹早期长篇《浮躁》写的是改革,又有系列中篇写土匪,到后来的《废都》就更具冲击力了,后期的《秦腔》也有挥刀自宫的情节。而反观明伟兄的小说,则过于平缓、悠扬,从年龄上是不符合青年作家应有的气质。从读者阅读的感官看,也少了一点感染力和震撼力。
题目叫《碎事》,但在我看来,虽然情节相对散漫,却所写之事实际上算不上碎,绝大部分的内容都与叙述发展有关,未能呈现出生活的碎屑。我建议题目改成《狗人》,因为里面写出了人的狗性,即平时很和善,到了被触及生命与利益时,则会疯狂反扑,比如结尾的集体杀狗,“狗人”一词能很好地带出主题。
个人觉得,这篇小说最大的问题是过于叙事的迂回,它力求通过生活的血肉来推进故事发展,却规避了故事本身的重要问题,比如蒲大娇堕胎、被狗咬死,比如全村毒杀狗等等,其实这些才是这篇小说的阅读价值所在,却被作者以含蓄、节制的理由省略掉了,我觉得是非常可惜的。在我看来,是作者省力的表现,是降低写作难度的表现,我追求那种正面强攻型的写法,把最关键的内容写出来、写好来,才不会给读者隔靴挠痒的感觉,才能在读者的心中留在应有的分量。
明伟兄的小说跟莫言的截然相反,我们首先把莫言定义为先锋小说家,但是他跟一众先锋小说家的区别又在于他的古典性,莫言强调得最多的不是创新,而是故事、人物、语言、结构,这些恰恰是小说文本的基础,是苍天大树的根茎。评论家李敬泽也说过一句话,大体意思是:中国小说家老是在谈论写法与技巧问题,但他们往往连入门的叙事关都还没过。明伟兄的小说看似古朴,其实对故事、人物和结构并不讲究,甚至是有意为之,而语言虽然力求简约质朴,但却忘记了乡村也有细水流长、绵绵絮絮的生活。举个例子,在农村小老太之间的唠嗑里,是非和流言总是把别人身上的痛处来戳,这才是民间的直接、才是民间的趣味。而且明伟兄的小说看似写农村,实则并非为农民写,而是为强调节制、简约、留白的专业读者写的。之前明伟兄点评清河兄的《旁观者》时提到了一个叫“伪第三人称”的概念,在这里借用一下,可以称作“伪乡土写作”。民间喜欢什么?民间喜欢的是西游记、水浒传、七侠五义那样的传奇,我想莫言在《檀香刑》后记里说的“大踏步撤退”,不仅仅是精神与技巧的考虑,更深层次的想法是贴合民间、贴近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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