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被其编发过作品的作者的角度,谈代雨映抄袭事件》(节选)
文/李衔夏
既然代雨映曾为《山花》编诗,那么如今她编发过诗歌的作者的声音又在哪里呢。集体失声?正巧,我正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我觉得有必要发出声音。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应该警惕两点:
第一,不要无限扩大事件的恶劣性。比如,很多人把严重性归结到推荐挖掘出代雨映的名编头上。名编自然有名编的荒唐事,人无完人。但在这件事上,这些名编们并无太大过错。代雨映并非挂了《山花》名头才开始被推荐的。因此,推荐新人并没有错,至少我们目前还没有看到他们和她有什么其他关系。
其次,说这些编辑孤陋寡闻,阅读量不够。大家想,现在我们在这些咬牙切齿,但有多少人在事件揭发前就读出了代雨映的抄袭呢?一个人一生的时间和精力是很少的,哪怕编辑,也不可能强求他们的无限阅读量。
……从这些愤怒的声音里,我读出了一种葡萄的酸味(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他们内心的想法是:为什么编辑们看中的是她,而不是我!要控制范围,划清界限。否则一个杀人犯,我们还得惩罚养育他的父母?这不是古代的“诛九族”?
第二,没有必要把这种抄袭事件上升到诗坛兴衰的高度。这样的事情很正常,诗坛乃至文坛是名利场,是江湖。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要有历史纵深感,太阳底下无新事,千奇百怪的事多了去了,比抄袭严重的恶行数都数不清。说白了就是虚名惹的祸。
……抄袭是大罪,但并非罪大恶极。……不用对诗坛失去希望。总是听到很多人说:“诗歌已死”。尼采100年前就说上帝已死了,尼采死了,上帝还在。我们写好诗歌就行了。一切都是浮云,唯有作品可以永恒。
……
少谈主义,少谈问题。多写作,用作品说话,我们的作品进入抄袭者的视野,成为他们的对象。多读书,否则我们就是我们所嘲笑的不学无术的“瞎子”。诗人大卫说过:“如果你是李白,神也无法阻挡你横空出世。”不要怨天尤人,先想想自己离李白有多远。
(原发本博客,后被选载于《中国诗歌》2012年第5期“代雨映抄袭事件回顾”专题,感谢编辑!)
全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a6f78c0102e54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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