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最杰出的新派诗人--徐志摩,以短暂的生命留给后人最经久的回忆。他勇敢的开启了古墨思潮的先河,简约朴实的文字毫无挽留的替代了淋漓的墨迹。他热情,直率,那种孩子气的纯真实能令人瞠目结舌。他的才华惊艳绝时,才思相警聪敏,却在感情的事物上牵绊了业的兴盛,为了他所追求的爱情,卸去了责任的长袍,于茫茫人海中寻求他“唯一灵魂之伴侣”,为此,谨慎的经营着他众叛亲离的一份私情。
他的前妻张糼仪,温柔贤惠,操持稳重,端庄秀丽,于江苏第二女子学院就读。思想也不同于守旧的女性。婚后,不仅孝敬翁姑,勤理家务,而且对徐志摩也体贴入微。
那时,陈源,凌叔华是他经的挚友,林长民是与他相知的莫逆之交。
他和林长民志趣相投,为了寻开心,彼此商量着假扮情侣互通情书。由徐志摩扮女,一个有夫之妇;林长民装男,一个有妇之夫,并想作在双方不自由的境遇下通信发展地下恋情。此时林长民在伦敦,徐志摩在康桥。回国以后,徐志摩还将这一封封“情书”发表出来,并写了长篇小说《春痕》,讲述林长民年轻时在日本与一们日美混血女子的一段"痴情"的恋爱史。
林长民曾多次娶妻,他思想上的开放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徐志摩对爱情的追求。由于经常出入林长民的公寓,便认识了林徽音——林长民的爱女,初次见面,徐志摩便被她娇好的容貌,温文尔雅的大方,聪敏机智的才思所倾倒。此时,林徽音就成了他心目中无比惊羡的爱神。
一个有家室的人,在没有结束前一段婚姻的前提下,竟不顾张糼仪对感情的承受能力,断然的冷落了糼仪那份真挚的情。执着的追求着林徽音,为此离家出走,整整半年不回家,独自丢下张糼仪空守闺房。
林徽音终究还是没有答应徐志摩,原因却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林曾邀请徐志摩和张糼仪一同到她家作客。看到了张糼仪一双忧伤的眼睛,因而下定决心拒绝徐志摩的追求。同时林长民也始终不同意,为此还将林徽音送到苏格兰读书,以此把他们隔离开来。
徐志摩还是不甘心,丢下当时产后不久的张糼仪,迫不及待的要与她离异。
张糼仪被弃的耻辱,却是他重生的机会。作为丈夫,他是推卸责任的伪君子;作为父亲,他又是不称职的假善人。对于次子彼得,他从未给过一丝的关怀和爱戴。也许是“忙”得想不起来了吧。而在病床上痛苦呻吟的彼得,我想他也极渴望亲人的陪伴,只可惜他的父亲从未来过。小小年纪的彼得终究还是逃不过病魔的掌心,于柏林患急性腹膜炎不幸离世。死前却只见过父亲一面,如果说这里的“一面”有些牵强,我承认,还见过第二面,是他为了躲避冷嘲热讽在逃往柏林时顺便去看望张糼仪时,恰巧遇上了儿子的葬礼,也算是又见了一面吧。这是一位好父亲的作风么?
且不说对家庭的责任,终日将“爱情”视为神圣的他,还会将治国安民的重事放在心上?
那时梁启超也异常惋惜的说他是一个“极聪异的人,前途不可限量,但如为婚恋之事而导致‘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的话,实为可惜”
在追求林徽音未能如愿下,又将爱慕之心转向了凌叔华。他在给凌的信件中说过“你肯答应常做我的‘通信员’”“我一辈子只是想找一个理想的‘通信员’”可凌叔华对他也只有欣赏其才学而已,而凌叔华真爱慕的人却是陈源。所以他也只能保持着“通信员”,做普通的朋友。
说实话,我倒有些佩服他了,一次次的失恋却从未减退他追求的热情。于是他经常出入一些社交场合,希望频繁的社交活动可以让他遇到他心中理想的女性。并主持了新月社社务,而那时,陆小曼和王庚也是新月社的成员,自然就认识了家喻户晓的陆小曼。王庚是陆小曼的丈夫,曾担任外交部顾问,军人出身,任务繁重,对于喜好社交的陆小曼就不能全心全意的抽出时间陪她了。而徐志摩则经常邀请他俩外出游玩,若王庚没时间,他也不会阻止妻子陆小曼应邀。这样,徐志摩便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陆小曼,陆小曼也被他生性的浪漫所吸引。进而两人走到了一起,俗话说:“朋友之妻不可欺”,而他却毫不顾虑,出乎意料的“夺”了去。为此遭受了世人的冷眼,乃至众叛亲离。
他的那份执着不知是庆幸呢,还是算做一种悲哀。庆幸的是他终于等到了与陆小曼结合的那一天,悲哀却是为此抛弃了许多东西。正如他对陆说的一句话:“眉眉,这怎么好?我有你什么都不要了。文章,事业,荣耀,我都不要了。诗,美术,哲学,我都想丢掉。有你我什么都有了。抱住你,就比抱住整个的宇宙,不有什么缺陷,还有什么想望的余地?...”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弃医从文;他倒好,为情弃业。
婚礼上,梁启超为他的“得意门生”在致词中讲道:“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之后,顿了顿,又讲道:“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着!你们都是离过婚,又重新结婚的,都是过来人!这全是由于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希望你们不要再一次成为过来人。我作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为先生的话--又作为今天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这番训话,说得徐志摩抬不起头,陆小曼泪眼汪汪,而在座的宾客无不大惊失色。
而在他看来,他是以一个胜利者自居,骄傲而自豪。
幸福往往是经不住岁月的蹉跎。
陆小曼是北京出了名会花钱的交际花,家庭奢侈豪华,开销大的惊人,几乎每天沉迷于夜生活,还不断的吸食着鸦片。面对经济上的压力,徐志摩不得不穿梭于几所大学授课,课余还写些诗歌,以赚得更多的钱。
正如梁启超所言。
陆小曼还是与一个叫翁瑞午的人有了暧昧关系。他会唱京戏,也正合了陆的口味,逐渐两人开始眉来眼去。一个被胡适鄙视为“自负风雅的俗子”,陆小曼却与他一塌横陈,隔灯并枕,整日通宵达旦的吞云吐雾。
此事已躲不过徐志摩的耳目,但是,面对我行我素的陆小曼,徐志摩束手无策。
忙于奔波赚钱的他,在一次飞行事故中丢掉了性命,年仅35岁。
如果不是飞机失事,我想他还真难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了。
或许又会摒弃一切去寻求下一位伊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