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教、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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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我与学院“十一五”纪实--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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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思虑——2007——25
2007年9月7日:
9月7日,校报报道了学院在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举办的庆祝教师节座谈会上的经验。
本稿为会议上的发言摘录。
我院勇于创新实践——积极探索
“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教、民主管理”的
运行机制
本报讯 为了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教、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纵向制衡与横向制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党委结合实际,拟订了《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贯彻<山东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成立了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教授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并制定了章程,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财经工作中重大事项在提交学院党委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策前,须先由教授委员会、财经委员会评议,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在学院改革、发展、建设、管理中的作用,确保学院教育教学、财政经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推动学院各方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转机制,学院党委还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规则。这些工作,为制定我院章程积累了资料、奠定了基础。
实践证明,纵向制衡与横向制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促使集权的少数领导必须充分考虑分权的多数民意,既维护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又避免了书记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的矛盾;既维护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权威,又尊重了教职员工的治校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