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校区的土地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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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我与学院“十一五”纪实--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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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光明日报》2011年4月8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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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校区的土地置换
本文是今年3、4月期间,博主在学院组织老校区土地置换问题座谈会征求意见中的谈话要点,供参考。
一、为什么现在把老校区置换提上了日程?
从学院“十一五”初期征地规划建设新校的时候开始,我们就从“未来”、“过去”两个方面酝酿过老校区置换的问题,但是始终没有实质性地提上日程。当前,因为“现在”的因素,所以把老校区置换问题实质性地摆在了我们眼前。
“未来”——继续完善新校区的办学功能需要筹措资金,继续加大投入以改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条件需要筹措资金。
“过去”——偿还学院以往的债务需要筹措资金。
“现在”——政府向高校传递的2012年底前谁化解新校建设债务就给谁偿还额40%补助的政策机遇。
二、老校区置换一般有几个阶段、环节?
这是为了让大家明确当前广泛征求意见需要统一的思想落脚点是什么。
老校区置换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环节——相对于学院决策层而言:
第一个阶段:一下一上——先广泛地征求在职职工、离休退休职工的意见,然后汇总大多数人拟同意置换老校区部分土地的意见,经学院党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向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拟置换老校区部分土地的请示报告。
第二个阶段:一下一下再一上——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学院拟置换老校区部分土地的请示后,学院将委托专家机构并参与制定置换老校区土地的多个方案(小部分置换、多部分置换、全部置换等)下发给在职职工、离休退休职工征求意见,然后汇总大多数人的意见,经学院党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职代会通过,向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拟置换老校区土地方案及请示,由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向其他职能主管部门转交报批。
第三个阶段:一下再一上——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职能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土地等)代表政府批准学院置换老校区土地方案及请示后,学院再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置换的具体手续。
大家要明确的是当前广泛征求意见,仅仅是在第一个阶段的两个环节上需要统一思想认识,现在还不是讨论小部分置换、多部分置换、全部置换的时候。
三、老校区置换中要避免的两个认识误区
一是避免“一换就灵”的认识误区。不论是部分置换还是全部置换,都不可能把“未来”继续完善新校区的办学功能、改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条件和偿还学院“过去”的债务所需要筹措的资金问题全部解决。
二是避免“置换就是为了筹措资金”的认识误区。校区置换必须作为系统工程进行科学的论证。诸多因素中,重中之重是要服务和服从于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实质是要与学院今后的发展目标、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结合起来。
我院2006年制定的2006——2015年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中提出:我院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学院改革与发展的战略定位以及今后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以发展为要务、以质量为核心、以人才为根本、以特色促发展”的办学方针,经过5到10年左右的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一所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产业开发相互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各办学层次相通、职业技术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与学历教育相互补充、培养基层一线需要的高级应用性技能人才和技工技师院校需要的双师素质师资力量的职业技术教育型本科院校。简单地说,就是要坚持一个方向——办职业技术教育、坚持“两条腿”走路——既要办技工教育也要办高职教育、打造老校为技工教育的基地、打造新校为高职教育的基地;按照学院2006——2015年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我们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并实现了将技工学生与高职学生分系、分校区管理的重大改革和调整。如果我们继续坚持这一发展目标、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那么就不难理清我们置换老校区的工作思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