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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浩《无人区》是否影射李庄事件

(2014-01-20 15:40:04)

宁浩《无人区》是否影射李庄事件  

2014-01-17 21:08:24 分类: 杂文  标签:李庄  宁浩  无人区  小马奔腾  重庆  |举报|字号 订阅

宁浩《无人区》是否影射李庄事件

/马庆云

对电影进行过渡政治解读,是文艺批评的歧路,但是,有些电影人故意为之的春秋之笔,还是需要导演和投资人出来说明一下的,以免影迷以讹传讹。比如2013年年尾上映的电影,《无人区》。导演,宁浩。

电影1120秒开始的律师与无罪释放的杀人犯在大酒店喝酒一段,有一处十分明显的春秋笔法,需要宁浩导演解释一下。因为律师巧舌辩护而被无罪释放的杀人犯,对律师说,“你是一个好律师”,镜头扫过杀人犯的肩膀逐渐往下,一瓶标注为“宋庄白”的白酒出现在镜头里边。继而,镜头从律师方向反打,依旧是“宋庄白”显眼的标示。

按着一般白酒的标签习惯,都是只有一面携带名字标示,不会正反两面均一致标示。宁浩导演以“你是一个好律师”的反讽口气引出这瓶在画面中无论如何摆放,都是“宋庄白”显眼标示的白酒,剑指何处?

在电影《无人区》上映之前,小马奔腾等主要投资公司均通过新闻表示,宁浩的这部历经四年修订的电影,是没有植入广告的。也就是说,“宋庄白”并非是一个植入广告。笔者遍查网络,也并未发现有叫“宋庄白”的酒水。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该部电影的总导演宁浩,有意让影迷反复看到“宋庄白”三个字。“宋”者,“讼棍”的“讼”的谐音,“庄”者,李庄是也,所谓的“白”,基于当时情节,“你是个好律师”的反讽,“白”便是“黑”。宁浩导演有没有这层意思,影迷妄加解读,尚需导演澄清。

然而,上映版本的电影《无人区》,前半部分,均是律师如何巧言令色,如何钻法律空子,让有罪之人,无法受到法律惩处。反观几年前的重庆李庄事件,对这位律师的定性,也是钻法律空子如何如何。宁浩导演的这部《无人区》俨然是按着当年的重庆逻辑来进行编排的。

当然,我们可以说,重庆李庄事件,在电影《无人区》拍摄之后。那么,李庄事件之前的电影送审版本中,是否存在“宋庄白”这个反复出现的字眼,则一查资料便知了。小马奔腾参与投资、宁浩导演拍摄的电影《无人区》的“宋庄白”道具是开始便有,还是过后补拍,需要相关部门说明。

在尚未得到导演任何正面答复之前,全部的猜测,都只是表面化的。这个“宋庄白”是导演宁浩故意为之,还是出于投资人要求,笔者不做事前判断,当事人才有发言权。但是,我们必须要清醒地看到,法制与法制前提下的程序化正义,才是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宁浩导演的《无人区》通过展示律师的能言善辩从而让有罪之人无罪释放的故事,显然在攻击(或者也可以叫“反思”)程序化正义问题。

在中国刚刚在法制建设的路线上起步的今天,这种所谓的反思,是否为时尚早?又是否在为人治思维招魂?与宁浩这种故作深沉的“反思”相对的,则是法制建设领先于大陆的香港的电影人们,在其各种电影中展示出来的,对法律的尊重而非亵渎。

比如,《圣诞玫瑰》、《全民目击》包括《风暴》,都是对司法层面上的程序化正义的尊重与歌颂。在一个法制高度健全的香港,电影人尚且知道以艺术的方式肯定司法程序正义问题,而在法制建设刚刚起步的大陆,导演宁浩竟然呈现给影迷一盘否定司法与律师的大菜,这种做法,是否有悖艺术从业者的基本职业素养?

不以程序化正义为前提的所谓的“结果正义”,如何保障不是人治思想的变种?宁浩导演通过道具“宋庄白”在反讽律师的同时,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指?这些问题,急需投资人与导演正面面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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