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七绝·次韵永远二十二君《为君胡子已齐腰》

(2013-11-08 09:39:14)
标签:

杂咏

唱和

永远二十二

男儿愿

原创

分类: 凡心诗

七绝·次韵永远二十二君《为君胡子已齐腰》

  

 

为君胡子已齐腰,满腹痴情妒火烧。

汝若心疼伸素手,回头就送剃须刀。

 

悔恨当初错屈挠,为君胡子已齐腰。

孙儿不解爷心苦,日扯三根比嫩毫。

 

纵然心性比天高,也被卿卿摔了跤。

无奈痴情终不悔,为君胡子已齐腰。

 

屈挠:退缩;屈服。《淮南子·氾论训》:“陈卒设兵,两军相当,将施令曰:斩首拜爵,而屈挠者要斩。”

 

    昨日挂出拙作《次韵驿城往事君<</SPAN>为君长发已齐腰>》后,博友永远二十二君说:“您可以说‘为君胡子已齐腰’嘛。”并以此为题赐辘轳体七绝一组。考胡子者,男人之第二性征也。男人无须,则是“公公”,不男不女,麻烦大了;且俗话云“嘴上无毛,做事不牢”,故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希望自己没有胡子。据此,男人们应该喜欢、爱惜自己的胡子,不说胡子齐腰,至少可以留一大把。事实却恰恰相反,男人们不但不爱惜胡子,还与它有仇似的,天天以刀锋毁之,更有甚者,只要一手得空,便用镊子或者指甲将其拔去。此举在旁人眼里,实在肮脏猥琐得可怕,而拔须者却懵然不知,反而怡然自得,其乐融融。

   《孝经·开宗明义章》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损,孝之始也。”朋友们注意,这里的“身体发肤”明显不包括胡须和指甲——胡须可以天天剃掉,指甲长了必须及时剪掉,没人认为这是不孝。这并非后人变通,而是一开始就如此,谓予不信,您可以看看流传下来的历代画像,便不难明白。究其原因,无非实用一理。指甲与本题无关,放下不说,就说胡子。留着长长的胡子,固然可以成为美髯公,但劳作时怎么办?吃喝时怎么办?还有——呵呵,老头有点不好意思了——与另一半亲热时怎么办?所以,不但男人不大喜欢留胡子,估计女人也没几个喜欢男人留一把大胡子,更遑论胡子齐腰了。由此观之,永远二十二要我宣称胡子齐腰,只怕不是什么好意。

    人世间的事情就怕深钻细想。驿城君,美女也,她一低吟“为君长发已齐腰”,老头我立马就附和;二十二君,俊男也,高唱“为君胡子已齐腰”,老头我若不附和,岂不是要落下一个重女轻男的把柄?但长发齐腰好和,胡子齐腰却难唱,这二十二不是明显为难老头么?这小子经商,赚足了米米,待几时老头有空去他府上,罚他五粮液几瓶,讨回这个公道。所有爱好杯中物之君子均可随老头前往,二十二不是吝啬之人,保管吃好喝足。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幸喜老头红旗下长大,受党多年教育,牢牢记住了伟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教导,加之生就的驴脾气,不肯轻易认输。夤夜推敲,以为旧有“蓄须明志”一说,则胡子齐腰不但可能,而且也并不一定是坏事。只是蓄须明志者,乃社会名流面临大是大非时彰显自己高尚人格所为,非扬灵老头平庸之辈可做,故“为君”之“君”,大概只能是红颜知己之类,而拙和也就仍然只能是纤纤儿女语了,博友诸君莫要责我胸无大志哦。

    是为后记。

 

博友驿城往事雅和

 

为君胡子已齐腰,一缕相思根上烧。
当日少年今老叟,真情见证恨无刀。

可叹扬灵敌百挠,为君胡子已齐腰。
根根都是相思色,堪比羊脂不减毫。

苍天不悯岁犹高,又让扬扬跌一跤。
年迈老翁因守梦,为君胡子已齐腰。

 

博友叶子雅和

 

为君胡子已齐腰,老眼昏花只忆妖。
可恨衰哥腿乏力,天涯望断路迢迢。
 
祸水红颜饮—瓢,为君胡子已齐腰。
青山亦伴我头白,日日煎心借酒浇。
 
回眸—笑把人撩,从此相思日日焦。
天若有情天亦老,为君胡子已齐腰。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