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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竞标抓逃犯闹剧保证金责任杂谈 |
分类: 时评 |
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淮安市金湖县为了让“清网”行动中尚未归案的12名逃犯尽快落网,该县公安局在22日下午对这12名逃犯进行了内部公开竞标。让局长陈明中颇感意外的是,原本预计1个小时左右的招标大会,不到半个小时,12名逃犯就被民警竞投一空。记者昨天下午赶到该局采访时发现,所有竞标成功的民警都已分赴全国各地抓捕他们的目标。
可是恰恰相反的,抓逃犯招标大会很成功,本来计划用一个小时现在只用半个小时12名被摆上桌面参与招标的逃犯就被被民警竞投一空,理论上说这是好事,可能这位局长觉得招标大会大顺利了,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抓到逃犯没有奖励,抓不到还要受罚,这么一摊出力不讨好的事,竟然进行得如此顺利,的确让人感到意外。
正所谓无利不起早,局长的意外也显得些许的无奈,但是身为公安局局长,这样的意外却也有些不应该,如果要说真是的意外,倒是这场独具创新的招标的大会让人很意外。假如没有这场逃犯招标大会,那这些逃犯要不要抓呢?又由谁来抓呢?除了以维护社会安全为己任的人民警察,我想再没有更合适的人选,归根到底,逃犯是要抓得的,但是抓逃犯招标大会大可不必。想想自己先竞标然后交保证金,自己给自己下马威,警察不是吃素的吧。何况一千块钱对于一名警察来说不多也不少,但是为了一千块钱而去玩命那可没必要,说白了接受任务的警察并不是担心自己的一千块保证金被扣,而是干了作为一名警察应该干的事而已。
警察抓贼,天经地义,如果为了抓到某一逃犯,先召开一个招标大会,警察们过来竞标,这个贼够肥,我喜欢,那个逃犯油水多,我选了,逃犯又不是地皮,没有必要炒来炒去,如果逃犯通过竞标之后身价飙升,把一偷针小贼炒成国际逃犯,这简直荒唐至极。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每个月领的事纳税人的血汗钱,有必要知道自己该履行义务该尽的责任。
如果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心中自立一笔务必完成任务的保证金,在自己的岗位上有尽职尽责的意识,招标抓贼这类闹剧就大可不必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