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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所在的省人民医院传来53岁的男子刺死42岁女医生的噩耗,死者竟然曾经是杀人者的主治医生。听起来太可怕了!
一般人听到后都会说:又是医患矛盾。
对于这样一句话,死者如果有生,她能接受吗?她尚在上初中的孩子能接受
从此没有母亲的现实吗?如果我们是医生的亲朋好友,我们能接受这一切吗?
不能!绝对不能!
医生是帮助人治病的,即使他(她)治不好人的病,也不至于非要用他们的命来偿!杀人者自己本是一个罹患癌症的病人!找医生是为了治病求生,即使治不好,也不能把曾经帮过你的人置于死亡之地!这样做的结果,最终害死了别人,也害死了自己!更是害惨了两家的许多人!
是啊,现在的社会是存在着医患矛盾,过去没有嘛?也有!但是今天我们仅仅用医患矛盾这四个字来诠释这个沉重而残忍的话题,恐怕很难令人释怀!
我们应该问一问: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悲剧这些年接踵发生?是什么造就了今天的一个个所谓的医患矛盾?是谁让医患矛盾发展并上升到动辄就要杀医生的后患?
回答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因为社会问题很复杂。
杀人者是不理智的,一时冲动就可动刀,但动刀之前有人了解他的心理路程吗?他的亲人们是怎么想的?做过那些劝慰工作?他们知道不知道不是每一个医生都会治好每一个病人的病这个基本的生活道理?
医生的工作是辛苦的,但是在社会风气不太好的大环境下,医生也会变的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理想,但是他们就该被杀吗?绝对不是!否则谁还会去做医生?没有人做医生我们到哪里去看病?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生病甚或不生要命的病!
谁来为这些不应该的事情担责、买单?这个问题不解决,还会有病人杀医生的事发生。也许下一个就是我们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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