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明,所见的“女朋友”不是大家理解的恋人女朋友,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女朋友,而是我们夫妇两人在27年前游峨眉山时邂逅的女朋友。(见我2012年发的《20多年前邂逅的长发女友》)
27年来,我们一直信来信往,但始终未能重逢。
前不久,我们夫妻俩去江南朋友家小住畅游之际,萌生了专程看望女朋友的念头,于是我们借道南京来到合肥。本打算用一个上午时间约见女友一面了却心愿即可,没想到女友非要留住其家,理由一是其丈夫不在家;二是想“好好叙叙旧”。我们只好客随主便。
老友相见格外亲,尤其是两个女主人见面,总有说不完的家常话,道不尽的朋友情。
相识时女友还是干练整洁的齐耳短发,几十年后,她一直留着两米多的长发,为此我为她在家里拍下了多张“秀发”照。
虽然从见面到离别不到30个小时,但我们彼此都为此次重逢感慨良多:27年前,我们都是30来岁的年轻人,如今都已退休在家,而最令人欣慰的是,我们都还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幸福。
作为老百姓,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高兴的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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