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黛玉是否认同“仕途经济”之路
(2010-05-30 18: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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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在《红楼梦》研究史上,关于钗黛二人评价问题,历来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即保黛与保钗,而且只要保黛必然贬钗,可反过来,保钗未必保黛,所以对黛玉的赞颂几乎众口一词。就保黛而言,多数是赞颂她与宝玉的知己之爱,并认为这种爱带有很大的叛逆性,其中之一表现在她与宝玉一样反对封建家长所设定的仕途经济之路,比如著名红学家张锦池先生在其著作《红楼十二论》中就说:“她蔑视地主阶级的功名利禄,从不规劝宝玉去立身扬名;听到宝玉称赞她不说‘混帐话’,便‘不觉又惊又喜’,正反映了她也把‘仕途经济’看作‘国贼禄鬼’所干的勾当。”[1](211-212)但问题就真的那么简单吗?林黛玉的思想中真的带有反对仕途经济的颗粒吗?我看未必。
书中黛玉虽然没有对宝玉说一些关于仕途经济之类的混账话,但并不等于黛玉就反对宝玉走仕途经济之路,这可以通过第42回和第45回中黛玉与宝钗的对话看得出来,比如第42回中,宝钗劝黛玉不要看一些杂书,应以针线女工为要,同时还点评男人看书也需要“读书明理,辅国治民”,多看些正经书,也就是所谓的经济仕途。文中写到黛玉听后,“一夕话,说的黛玉垂下头来,心下叹服,只有答应‘是’的一字。”[2]言外之意,黛玉不但认同此理,而且通过其连连称是的举动也可看出,黛玉竟也有赞同的味道,这又岂能说她否定此路呢?至少在她心中还是潜意识地存在着这种传统观念的,所以在第45回中才有黛玉向宝钗感激的言辞,“从前且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会到如今。”在这里,黛玉不仅认为闲书于人有害,同时也承认宝钗之劝实在让自己受益匪浅,大有醍醐灌顶之功效,并意识到自己以往观念之错误,即便退一步来说此前看不起仕途经济,此时经过宝钗的点化,对仕途经济不也有了脱胎换骨似的理解吗?甚至对于宝钗的此番点化,黛玉从内心还是感激涕零的。那么这里就有个疑问,为什么黛玉一直没有劝说宝玉走仕途经济之途呢?为什么宝钗、袭人却一直试图引导宝玉趋向于此呢?其原因恐怕有二:
二、若从与宝玉爱情层面看,黛玉也断不会规劝宝玉的。其一,两人两小无猜,耳鬓厮磨,感情日渐加深,应该说二人几乎都心中装着对方,但都没有说出来,虽然已经深浸爱情漩涡之中,但都没有言明,以致种种小误会不断,怄气斗嘴也时常发生,“看来两个人原本是一个心,却多生了枝叶,反弄成两个心了。”(29回)按照人之常理,在这种情感氛围之下,黛玉也就很难想到让宝玉走仕途经济之路。其二,若果从爱情双方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宝钗、黛玉、袭人心中都装着宝玉,爱着宝玉,但角度不同,宝钗虽然爱宝玉,但爱的理智,常常克制自己,不让自己情感流露出来,始终处于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局外人的角度,所以对宝玉的前途也就越发显得关注,这种前途实际上也就是传统的儒家人生价值;袭人爱着宝玉,由于其本身处于丫鬟地位,为了攀高枝,在婚姻不自主的封建时代,也就必然决定袭人极力讨好王夫人、贾母等封建主子,她们的话往往决定自己的命运,而王夫人等人恰恰希望宝玉能够走仕途经济之路,以挽贾府之衰微,实现家道复兴,也正因如此,所以王夫人才将其纳为宝玉侧室。与之相比,黛玉则是完全生活在浪漫、幻想之中的,她考虑的是宝玉与自己的疏离爱恨,更多是小儿女之情长,她享受的是目前的爱情感受,对于其他在书中很少看到,当然,这与其性格有关,此前已经叙述,其三,如果从现实而言,黛玉生活在荣国府,虽然鲜花着地,烈火烹油,可谓诗礼簪缨之族,富贵温柔之乡,物质生活很是丰富,但也充满着倾轧、仇视、争夺、欺诈等危机,用探春的话说就是“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就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且从名分上讲,黛玉毕竟是外孙女,再者,父母双亡,实际上也是个孤儿,因此精神上总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这也是黛玉每每看到别人家有父母团聚之时,也往往是自己悲叹身世,自我伤感之时。在贾府,可以说也只有宝玉才是自己的知己,二人的爱情也不是一般的皮肤之爱,而是知己之爱。既然如此,如果宝玉所不愿为的,或所深为痛恨的,那么,黛玉则断不会强加于他,事实上,宝玉也曾说:“林妹妹从不说这样的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早和他生分了。”既然宝玉认为:“女孩子未出嫁是颗无价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了许多不好的毛病儿来,再老了,更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59回)在宝玉看来,原本纯洁无暇的女孩子由于涉世之深而逐渐功利化、世俗化,丧失了可贵的东西,“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子,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36回)实在是令人痛心可恶,那么,黛玉出于对宝玉的挚爱,当然不愿去做所谓的“鱼眼睛”,否则,二人之间的爱情便会名存实亡,不复存在。就此而论,黛玉也不会随着别人去劝说宝玉好好的归附正道,扬名立万,担负起挽救家道沦落的大任来。
以上只是我从文本的客观描写中所做出的个人见解,这或许与红学主流中所认为的观点有些出入,但直观而言,我私下认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不能因为宝玉反对仕途经济就臆测黛玉也莫不如此,即使设身处地地为黛玉想一想,在一个寄人篱下的弱女子身上又有多少被今天红学家们津津乐道的叛逆思想呢?尽管自己囿于学识的浅薄及对文本理解的偏差,而且在红学家眼里,这种见解十分肤浅,但学贵有疑,所以还是提出来就教于方家,也为林黛玉形象探讨之一助。
参考文献:
[1] 张锦池.红楼十二论.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2.
[2]曹雪芹.红楼梦.北京:中华书局,2006.注:以下引文除不加注明外全引自中华书局本。
[3]董每勘.说剧.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