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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安全 正确理论无法掩盖残酷现实

(2010-09-06 20:26:37)
标签:

杂谈

    

疫苗安全 正确理论无法掩盖残酷现实
2010年08月27日 07:32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卫生部发布《预防接种知识热点问题答问材料》,其中提到,我国上市疫苗总体上是安全的,异常反应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它既不是疫苗质量问题造成,也不是实施差错造成,各方均无过错。因此,对受种者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不是赔偿。同时指出,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调查诊断结论。

联系到近期余波未了的山西疫苗事件,及广州又接报数起疑接种甲流疫苗发病案例,卫生部此时下发这样的答问材料,耐人寻味。眼下在山西疫苗一事上,官方的解释并不能完全消释公众的质疑,事件真相还有待进一步查清,而答问材料中突然给出“异常反应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等断语,并重申已有的相关规定,也不免令人浮想联翩。

我们相信,答问材料中的解释,一定有医学理论作为支撑。但正确的理论,却无法掩盖残酷的现实。很多理论本身都完美无缺,我们沿着这些理论逐步推演,得到的结论也可能十分完美。但遗憾的是,现实却远不如理论那么“干净”,如果硬要用理论替代现实,不是过于天真,就是别有所图。

在山西疫苗事件中,我们恰恰看到本应安全的疫苗,偏偏遭人上下其手,而操控者力量之强大,更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如果仅从理论出发,那么最终的结论只能是“各方均无过错”,所有的罪责都该由“有先天缺陷”的疫苗承担,如此“移花接木”,未免过于自欺欺人。

至于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调查诊断结论”,似乎也没什么不妥,毕竟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权威机构给出的结论更有公信力。但在山西疫苗事件中,偏偏就是当地卫生部门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双重角色,给出的结论和解释更是漏洞百出,无法服众。因此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们必须多关注“事实如何”,而不能总拿“应该怎样”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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