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带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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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生产的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采用合成纤维材料制成,具有拉力强,耐磨,耐腐,耐蛀和重量轻,灵活耐用等优点。各种金属配件采用优质钢制造。质量指标严格按国家标准JB/T8521.1-2007检验,拉力强度超过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吊装带”
1、吊装带使用范围:
本吊装带用作为一般材料和物品提升作业。
2、吊装带禁止使用范围:
本吊装带未涉及的提升作业包括:提升人、有潜在危险的物品,如:熔融的金属、酸、玻璃板、易碎物品、核反应堆、以及特殊环境下的提升作业。
3、吊装带首次使用前检查事项:
a)吊装带的规格与订单上的要求一致;
b)取得制造商提供的证书;
c)吊装带上标识的名称和极限工作载荷与证书上的内容一致。
4、吊装带每次使用前/每段时间使用前检查事项:
a)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吊装带是否有缺陷,并确保吊装带的名称和规格正确。不应使用没有标识或存在缺陷的吊装带;应将没有标识或存有缺陷的吊装带送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b) 吊装带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装带是否有缺陷或损伤,包括被污垢掩盖的损伤。这些被掩盖的损伤可能会影响吊装带的继续安全使用。应对任何与吊装带相连的端配件和提升零件进行上述检查;如果有任何影响使用的状况发生或所需标识已经丢失或不可辨识,应立即停止使用。
5、吊装带正确选择和使用规定:
a)选择和确定吊装带时,应根据方式系数和提升物品的性质选择所需要的极限工作载荷;物品的尺寸、形状、重量及使用方式、工作环境和物品的性质都会影响到吊装带的正确选择;
选择的吊装带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使用长度。使用一肢以上的吊装带提升物品时,每肢吊装带的规格都应完全相同。吊装带的材料不应受环境或物品的不利影响;
端配件和提升装置应当与吊装带相匹配。应考虑吊装带的终端是否需要端配件或软环眼;
b)使用带有软环眼的吊装带时,用于和吊钩相连的吊装带环眼的最小长度不小于吊钩受力点处最大厚度的3.5倍,同时无论何种情况,吊装带环眼形成的角度不应超过20°;
将带有软环眼的吊装带连接至提升装置时,提升装置中与吊装带发生作用力的部分应保证基本平直,除非吊装带受力部分的宽度小于75mm,在这种情况下,提升装置连接件的曲率半径至少是吊装带受力部分宽度的0.75倍。图1显示了当吊钩直径小于吊装带受力部分宽度的0.75倍时织带的结合问题;
由于吊钩的弯曲部分使吊装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因此宽的织带可能会受到吊钩内径的影响;
注: 为了表示清晰,本图未显示环眼加固装置
图1 中显示了吊钩直径太小时,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
c) 吊装带不应过载:应使用正确的方式系数详见(10、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标签上可以标注一些方式系数对应的极限工作载荷。在使用多肢吊装带时,索肢与垂直方向的夹角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值;
d) 提升时应遵照下列提倡的做法:提升物品前,应对悬挂、提升和下降操作进行计划;
e) 吊装带应正确放置,以安全的方式连接到物品。并保证吊装带宽度方向均匀承载。吊装带不应打结或弯曲;
针脚缝合处不应越过吊钩或其他提升装置,针脚缝合处应一直在吊装带的固定部分;
为了防止吊装带上的标签受到损伤,应使其远离物品、吊钩和扼圈;
f) 多肢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值是在假定组合吊装带对称承载的情况下得出的。即,提升物品时各索肢按设计对称分布,相对应的索肢与垂直方向的夹角相同;
对于三肢吊装带总成,如果索肢不能按设计对称布置,则在设计角度之和与相邻索肢夹角最大的索肢上拉力最大。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四肢吊索上,除非载荷为刚性物品;
注:提升刚性物品时,只有三肢,甚至两肢受力,其余索肢只用来平衡物品;
g) 应防止吊装带被物品或提升装置的锐边割破、摩擦及磨损。防护锐边和/或磨损损伤的保护及加固的零件应为吊装带的一部分,并应正确安排其位置。必要时对该零件进行额外的保护;
h) 物品在吊装带上的固定应保证提升时其不会倾倒或掉落。吊装带的吊点应在物品重心的正上方,并确保物品平衡、稳定。如果物品的重心不在吊点之下,提升时,吊装带可能会在吊点上移动;
使用吊蓝式连接时,由于此种方式不像扼圈式连接,可以将被吊物抓紧,吊蓝式连接在提升时吊装带会沿吊点滚动,则应确保提升安全。成对使用的吊装带,建议使用隔离装置,使索肢尽可能垂直,从而确保物品在索肢间均匀分布;
当吊装带使用扼圈式连接时,应确保自然形成120°角,避免产生摩擦热。不应强行安装一根吊装带或试图用一根吊装带拉紧。固定物品的正确方法是使用双匝扼圈,如图2所示。双匝扼圈捆扎更为安全,有助于防止物品从吊装带上滑落;
图2 双匝扼圈连接
i) 提升物品时,应确保提升区域中人员的人身安全。应警告在提升作业区的人员提升操作将要开始,或让其立即离开此区域;
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应远离吊装带,以防吊装带拉紧时造成伤害;
J) 应进行试提升。吊装带张紧时,再将吊装带与物品连接处松弛的部分拉紧。先将物品稍微提起,然后检查物品是否牢固、是否在预定位置。当使用摩擦力固定物品时,吊蓝式或其它结套式连接,尤其要注意;
如果被吊物品有倾斜的迹象,应将其放下,并重新捆扎。应重复进行试提升,直至物品平稳;
K) 提升时,应确保物品在控制之下,即防止物品旋转或与其它物体碰撞。应避免瞬间或冲击加载,以免增加吊装带的受力;
吊装物品或吊装带本身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拖拉;
l) 物品下降时,应采用与提升相同的控制方法。负载下降时,应避免吊装带被挂住,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如果这样会造成吊装带损坏,则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来;
m) 提升作业完成,应将吊装带正确贮存。不使用时,应将吊装带储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应将吊装带放在架子上,并使其远离热源,避免与化学品、烟雾、腐蚀性表面接触;避免阳光直射或其它紫外线辐射源;
n)聚酯及聚酰胺工作场所环境温度:-40℃~100℃;
o)聚丙烯工作场所环境温度:-40℃~80℃;
在低温、潮湿的情况下,吊装带上会结冰,从而对吊装带形成割口及磨损,因而损坏吊装带的内部。此外,结冰会降低吊装带的柔韧性,极端情况下会使吊装带不能继续使用。
使用温度范围随化学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详情请向制造商咨询;
在上述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允许采用限定的非直接加热的方法对吊装带进行烘干。
p) 吊装带使用的合成纤维暴露于紫外线辐射下时容易降级;
6、吊装带的贮存、维护规定:
a) 吊装带贮存前,应检查其在使用期间是否受到任何损坏。吊装带如果受到损坏,不能放回贮存;
b) 如果提升用吊装带已经接触了酸和/或碱,建议在贮存前用水稀释或使用适当物质进行中和;
c) 根据提升用吊装带的材料和第7条中指出的化学品的种类,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者有必要向制造商或供货方咨询吊装带在有化学品的环境中使用后的清洁方法;
d) 使用中浸湿或清洗过的吊装带,应悬挂起来自然风干;
e) 聚酯及聚酰胺:-40℃~100℃;
f) 聚丙烯:-40℃~80℃;
g) 吊装带不应贮存在受阳光直射或有紫外线辐射源的地方。
7、吊装带在不利或有害情况下使用吊装带
7.1吊装带使用的材料对部分化学物品有抗蚀性。合成纤维的抗化学性能概述如下:
a)聚酯(PES)能抵抗大多数无机酸,但不耐碱;
b)聚酰胺(PA)耐碱,但易受无机酸的侵蚀;
c)聚丙烯(PP)几乎不受酸碱侵蚀,除需使用化学溶剂的情况外,聚丙烯适合在强化学腐蚀的环境下使用;
无害酸或碱溶液经过蒸发而充分浓缩,从而对吊装带造成伤害。被污染的吊装带应立即停止使用,在冷水中浸泡,自然风干后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测;
带8 级端配件的吊装带及带8 级主链环的多肢吊装带不应在酸性环境中使用。8 级材料与酸雾或碱雾接触会产生氢脆。如果吊装带在可能暴露于化学物质的环境下使用,请向制造商咨询。
8、吊装带检查和维修
a) 应由检验人员根据使用情况、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及此类实际应用因素决定检修周期。但是无论何种情况,应保证至少每年应由检验人员用目测方法对吊装带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b) 应保留一份此类检测的记录;
c) 损坏的吊装带不应再使用,请勿自行维修。
9、吊装带报废准则及影响吊装带继续安全使用可能产生的缺陷或损伤如下:
a)表面擦伤。正常使用时,表面纤维会有擦伤。这些属于正常擦伤,几乎不会对吊装带的性能造成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会变化的,因此继续使用时,应减轻一些承重。应重视所有严重的擦伤,尤其是边缘的擦伤。局部磨损不同于一般磨损,可能是在吊装带受力拉直时,被尖锐的边缘划伤造成的,并且可能造成承重减小;
b)割口。横向或纵向的割口,织边的割口或损坏,针脚或环眼的割口;
c)化学侵蚀。化学侵蚀会导致吊装带局部消弱或织带材料的软化,表现为表面纤维脱落或擦掉;
d)热损伤或摩擦损伤。纤维材料外观十分光滑,极端情况下纤维材料可能会熔合在一起;
e)端配件损伤或变形;
f) 包括标签丢失/或损坏/或标识难以辨认。
10、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
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