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联赛不职业,依法治理不依法
(2016-03-18 15:45:50)分类: 篮球杂谈 |
职业联赛不职业,依法治理不依法
引子:
“赛季期间,运动员在比赛场馆外与对方运动员或其他人员发生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主办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停赛8至10场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本赛季参赛资格。”这是CBA联赛手册对于打架球员的处罚依据。
比赛赛后,安保措施不力,观众秩序失控,在体育馆内外或客队、裁判员下榻酒店,攻击客队或者裁判员及联赛工作人员(如泼洒饮料、投掷杂物,肢体接触,围追堵截和打砸客队及裁判员车辆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赛区通报批评、核减主队俱乐部或赛区联赛经费10至15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如果观众秩序大面积失控,发生群体事件,社会影响极坏,情节严重的,责成主队俱乐部更换主场,取消竞赛承办单位承办资格。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
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正文:由引子众位看官可以发现,我们近几年来大力宣传及提倡的依法治国在CBA联赛放佛变成了一句笑谈,21年的职业联赛如此不职业,合计了近40个小时得出一个核减经费15万的处罚规定注意不是暂定,而在各类途径公布的视频中,大打出手的贺天举、郭艾伦、刘志轩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往返于四川辽宁而不被公安机关控制,甚至连一点拘留的样子都没有表现,着实让人为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早在辽宁球迷在比赛结束扔罐头瓶子误伤郭艾伦的时候笔者就说过,篮协不能无所作为,罚罚款的代价只会让事情愈演愈烈,果不其然,这次打架事件在CBA历史上都会留下浓重的一笔,当然是最差的一笔,如果篮协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大规模的斗殴甚至流血伤残事件的发生绝对不是危言耸听,球迷与球迷之间,球迷与球员之间甚至发展到最后球员与球员之间的。因为需要付出的和承担的代价轻之又轻。
照笔者的剧本,辽宁队会首先为打人致歉,不管什么原因,打人就不对,首先承认错误,然后积极配合,主动表态承担责任,让穿红衣服的那位好事者站出来背这个黑锅,再找几个球迷出来当垫背的,然后掏点钱保释,篮协也出面该罚罚,该处理处理,皆大欢喜,辽宁在阵容不足的情况下努力拼搏,虽败犹荣,来年再战。然而事实上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所有的处理结果和处罚意见全部延后,至少是要打完总决赛的第四场,让人匪夷所思。
在这一场暴力冲突事件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国家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薄弱、滞后,篮协危机处理能力低下、拖沓种种最不应该发生的情况。何来我们天天提倡的依法治国,做守法的好公民呢?
职业联赛不职业,依法治理不依法。当所有的法律法规或者现有的规则都要为特权让路,那这所谓的比赛不看也罢,不办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