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朵(北京)·一片情
Jack和Della在上帝面前成为夫妻八年了。上帝亲自为这场婚姻作证,因为没有别的任何文书可以证明。这八年中,他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是十七个月零两个星期,零一天。
那天Della抱着一大摞书和试卷,从学校走回家去。在街角的转弯处一些试卷被风吹散,一位白人小伙子帮她追赶那些试卷,收齐了给她。他撑着伞把她送到家里,她向他道谢,称他为“神父”——从他的言谈、举止和态度,她猜他是位神职人员。此后若干天她经常在回家路上看到他,并不知道他特地在那条街上散步,等着她喊他一声“神父”。
这人是坏小子Jack。在路易斯安那州遇见黑人学校的女教师Della时,他正处在人生的最低谷。在他的家乡爱荷华,他每天都在干着坏事:偷车、说谎、破坏邻居家的花园和点火烧掉他们的邮箱。他离开爱荷华是因为他搞大了某个女孩的肚子。他早熟又孤独,阴郁又狡猾。谁也不会想到,受人尊敬的Boughton牧师家会生出这样的一个逆子。
他爱听Della喊他“神父”,亲切地待他,像对一个体面人那样。他甚至特地买了一本书,把一些页角弄卷,然后把书借给她,让她相信他是经常看书的人。她请他共度感恩节。他说他不喜欢跟陌生人在一起。她保证他不会局促。于是那天晚上,他喝了点酒,到得比约定时间晚了一点。他以为他会走入一场聚会,却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一盏小烛光下等他,看起来非常不开心。两个人默默地吃着饭,他说她做的饭很好吃,她说“下次你不会吃到了”。她说他迟到了两个小时,还浑身酒气。吃完了饭他感谢了她独自离开,暗自松了一口气,她终于按照他应得的待遇对待他了。他这种人,原不配别人对他好。默默地走过两个街区后,他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她跑过来对他说:“我只是希望你别太难过。”Jack转过身来,说:“要不我们再去你家?”
恋爱开始了。为了阻止这场恋爱,她的哥哥们把她领回田纳西州。他去了田纳西,她的家人对他说:“如果你是个好人,最好离开她。”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在她住过的街区溜达,——就像他经常做的那样,——突然看见了她。她回来了。他们都哭了,从此以后,他们彼此发誓要成为对方的丈夫和妻子。
学校辞退了她。小旅馆的伙计经常讹他们的钱,因为他们违反了路易斯安那州的《禁止异族通婚法案》。他开始卖鞋——收入虽然不多,可是不用进监狱。孩子快出生时,她母亲来看他们,发现他们住在贫民窟最脏的小旅馆中,穷得比要饭的好不了多少。她被她的父母带走了,而他要等到父亲寄钱过来,才能买一件外套和一张车票,去田纳西看他们刚出生的孩子。
“希望屡被推迟,令人心碎。”在信中Jack写道。从田纳西回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他攒了一点钱了。听说他的父亲已经找到了愿意娶她、养他们的孩子的人。他经常给她写信,却从未收到过一封回信。有时候他忍不住喝醉,在酒杯中寻找少许安慰。
“我是所有恶棍中最坏的一个!”在河边的布道聚会中Jack听到有人说。他没有回头,把两手抄在口袋里,默默地往回走,怀着羞耻和痛楚。
(事出Marilynne Robinson小说“Gil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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