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的欧洲,麻风病令人闻之色变,因为一旦得了这种病,不但要经历难以忍受的病痛,还意味着从此身败名裂,那时的欧洲人普遍认为:麻风病是对道德堕落的惩罚,也就是说,只有做了坏事的人才会得。中国也有麻风病,幸运的是,却没有对麻风病的这种偏见,恰相反,晚清以来,麻风病始终笼罩着一层美丽而哀愁的光环。
晚清小说《麻风女邱丽玉》(见宣鼎《夜雨秋灯录》)是这类“麻风文学”的代表作。某贫苦读书人到广东寻亲不遇,被某富翁招赘,却于新婚之夜被妻子告知:她是麻风女,与他结婚是为了“过毒”,即把麻风病传染给他,而她会就此痊愈,待他走后,她的家庭会为她寻找真正的伴侣。麻风女出于善良,并没有“过毒”给他,而是帮他一起骗过家人,待他得到富翁的厚赠回乡之后,她毒发而被遣入“麻风局”,后不远千里寻至他的故乡,又因奇缘治好了疾病,读书人中了进士,两个人富贵团圆云云。
此类故事最早出现在1780年成书的《秋灯丛话》中,随后在各类小说中出现不下数十次,都具备差不多的情节套路:麻风女因为不愿意害人利己而获善报。不同作者笔下的“麻风女”形象大同小异,她们容颜美丽(荷露桃霞,无比艳冶),心地善良,秉性坚贞。联想起“麻风”这种病恰是以极大的损害容貌为其特征的,中国文学中出现了那么多美丽多情的“麻风女”堪称奇特。
此外,这类故事的情节建构在一个显而易见的谬误之上:把麻风病传染给他人会令患者痊愈,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然而却成了那个时代人们普遍的看法,这种不合常识传染过程被称作“过毒”、“过癞”或“卖癞”。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一书中指出,“任何一种病因不明、医治无效的重疾,都充斥着意义。……这使得疾病本身成为隐喻。”麻风女传说中至少渗透着两种隐喻:第一,它透露晚清时期汉族中心居住区的人们对于业已成为重要通商口岸的两粤存有莫名的担心,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背井离乡到这个原本偏僻的地区寻找机会,他们总觉得:这陌生的风土中存在某种潜在的危险;第二,陌生的危险也许会转化成千载难遇的奇逢。
不要以为只有在晚清,对某种疾病的错误认识会如此普遍且深入人心。事实上,我们仍生活在这样的谬见中而浑不自知。我们仍然相信:艾滋病起源于非洲(不难从这谣言中听出种族主义老调),而非洲众多学者、医生、政府官员相信:艾滋病是从美国实验室中传出来的,研制这种病毒的目的是为了灭绝非洲人口;患癌症是由于心情抑郁,而食疗和心理疗法能治愈(或者有助于治疗)癌症。这些我们以为是事实的谬论,其来源都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实。麻风病在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的欧洲有着“罪与罚”的诠释模式,而在中国,人们把这种由美变丑的疾病仅仅视作人生的考验,麻风女故事可能意味着“阮肇天台遇仙女”的浪漫,“王宝钏寒窑十八年”的苦情,以及“钱玉莲得会王十朋”的花好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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