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王伟(郑州---王伟)寄来“郑州2023.04.21.15马寨1”和“郑州2023.04.23.15金田路1”邮政日戳实寄明信片,再次谢谢!
前者为撤销前的尾日实寄明信片;后者则是搬迁后新启用的首日实寄明信片,属邮政历史的重要素材,比较具有邮政意义,挺好。
关于同意撤销郑州市马寨邮政所的公告:2023年2月14日,我局受理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提出的拟撤销位于郑州市马寨邮政所的申请,并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核。经核查,该企业提交申请情况属实,资料真实、完整,拟采取的替代性措施和邮政局所设置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2月14日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郑邮管审决字〔2023〕2号,同意撤销马寨邮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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