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年初写的,首次发表在民间刊物《齐鲁集邮》2013年第1期(P17),最近在公开报刊《集邮天地》2013.11.25(1版)发表,感谢编辑们的肯定和支持,再次谢谢!
本博的意思是希望集邮爱好者不要只是单纯的购票,重要的是参加集邮活动,包括个人自行研究邮票等,既购票又研究邮票和参加集邮活动更好。下面是剪报和稿件原文:





由会员特供邮品想到的
赫建
年初,全国集邮联要求会员特供邮品必须特供会员。本是件好事,而我却想到另外一些事情。
首先是会员,所谓会员是指集邮协会会员,也就是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会员。会员最初的待遇就是可以订购邮票,因为邮票限量发行和出售,会员享有特权,很受欢迎。
会员享有购票的待遇,本无可厚非。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购票的就是会员。购一套邮票就有一个会员证,购10套票就有10个会员证,这10个会员实际上就是一个人,但是登记在册的会员数却是10个,岂不是滑稽可笑。预定的邮票数量,就是会员的数量,发展预定数就是发展会员,呵呵。
想当年,单位的集邮协会是我成立的,当然也就负责了预定邮票、购票、分发等等。每个购票者就是会员了,也有会员证,因为团体会员只要有名单、交足购票款和会费就行,会员证是空白的。有些时候并不盖章、复查,因此我处有许多空白的证和证皮,有吉林省的也有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的。
后来,市场经济发展的很快,买年册比预定的还便宜。因为占用不少工作工余时间,我也干够了,没有人愿意接替,因此不再为单位购票了,继而自己也没有再购票。所以,目前我某种意义上已经不是会员了,不需要交会费了。
庞大的购票大军,其实有相当部分的购票者并不参加集邮活动,也不欣赏邮票,而他们却是合法的集邮协会会员。以购票论会员,实在不妥当。应该以参加集邮活动论会员,不管其是否购票。
记得,有的集邮家没有邮票,但是研究和参加集邮活动,仍然是集邮家。因此,是否购票不是邮协会员的唯一条件,是否参加集邮活动才是重要的条件。
因此,一汽邮协在制定今年活动计划时,提到了基层组织建设,使我再次重视这个问题。说了想法,大家认同,准备将参加活动的登记为会员或者积极分子。
集邮协会是个兴趣爱好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并非单纯会员制的组织以及VIP之类的,只要交纳会费就行的。集邮协会最重要的是集邮活动,不参加集邮活动的会员有什么意义啊。
可喜的是,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加强组织建设,积极开展高质量社会集邮活动。可以相信,只购票的会员会减少,积极参加集邮活动的会员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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