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育收费出新招;
“正大光明政策”令家长苦不堪言!!!
家长投诉中学收费和大学不相上下
近日,本报收到湖北省大冶六中学生的家长连续发来的投诉。家长李先生称;2010年春季刚开学,大冶六中的收费就很不合理,其中有500元学费,543元代收费,300元补课费,200元住宿费,300元增补教材费,其他8元,令家长诧异的是“增补教材”是什么?
家长刘先生说;学校一个学期下来收费平均要2000至3000元,一年也要5000--6000元,比起大学一年报名的学费差不多,我们真是有苦说不出,希望学校能考虑我们的经济情况,把费用减下来。
学校称---整个湖北省都在收补课费
针对家长的投诉,记者致电大冶市第六中学核实情况,该学校负责人熊主任说;“整个湖北省都在收补课费,不信你们可以过来调查,”说完把电话挂掉了。
教育局---费用按照文件政策执行
随即,记者联系了大冶市教育局,联系到该局质检科张科长。张科长表示;会调查此事。一周后,教育局给出了以下文字回复;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黄石市201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政策的有关规定,(一)高中收费规定:
高一年级;(1043元【冶教计财2010(1)号:500元学费+543元代理费】+300元【周六.日补课费】+200元【住宿费】+300元【黄教计财11号】+8元【冶宜通2010(2)号】=1851元)。
高二年级;(860元【冶教计财2010(1)号:500元学费+360元代收费】+300元【周六.日补课费】+200元【住宿费】+8元【冶宜通2010(2)号】=1368元)。
高三年级;(
797元【冶教计财2010(1)号:500元学费+297元代收费】+300元【周六.日补课费】+200元【住宿费】+8元【冶宜通2010(2)号】=1305元)。
(二)高中代收费待学期结束后,按多退少补原则与学生按实结算。
关于增补费;
“因在制订公布2009年秋季收费之时,全省高一年级2009年秋季新课改用书目录未定,所以高一收费标准时按照2008年秋季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标准收取的,收取额为352元,现2009年秋季高一新课改用书科目已定,总费用为652.66元,减去已收费352元,高一年级还应补收300.66元。”
国家的政策--
记者了解到,国家规定,严格禁止学校以辅导学习为由对学生补课。
(注;高一、高二严禁补课。高三毕业班可以视情况适当进行补课,并且要将补课计划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备案,补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收取学生补课费、资料费,高三补课不能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时间)。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