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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整个交给人民去处理”——被打成“历史反革命分子”的穆旦

(2014-05-15 21:31:06)
标签:

穆旦

历史反革命分子

扬子江评论

文学史新视野

分类: 穆旦系列

“把自己整个交给人民去处理”

——打成“历史反革命分子”的穆旦

 

易彬

 

一、判处“历史反革命分子”

195911——西历新的一年开始,诗人穆旦(1918-1977)在日记中写到:

 

正午希武来午餐,下午艮良夫妇来晚餐。谈到我最近受处分的事。我总的感觉是:必须彻底改正自己,不再对组织及党怀有一丝不满情绪,以后应多反省自身,决心作一个普通的勤劳无私的劳动者。把自己整个交给人民去处理,不再抱有个人的野心及愿望。[[1]]

 

希武即穆旦的妹夫刘希武,时为天津市五中教师;艮良即周与良的三哥周艮良,时为天津建筑设计院工程师,都是关系亲密的自家人,会面的时候自然会谈些私密的事情。“受处分的事”世人多半已知晓,即穆旦被打成“历史反革命分子”。19581218天津市人民法院(58)法刑一管字141号判决书,穆旦被依法判处管制三年,撤销副教授职务,由六级降为十级。判决的主要依据为:

 

查(按:穆旦原名查良铮)1940以前在西南联大时,曾参加“青岛”(按:应为青鸟)、“南荒”等反动文艺社,发表反动文艺,同时在匪中央日报上书写反动诗《火炬》(按:应是指《一九三九年火炬行列在昆明》)19422月充匪青年军少校翻译官去往印度,回国后在匪国民党干训团充中校秘书1948年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南京办事处任翻译,同年12月到暹罗又任该处秘书。1952年回祖国,……反动思想没有得到改造,与南开大×××成小集团对抗领导,肃反被宽大处理后仍心怀不满……1957年党整风之机,大肆向党进攻,在人民日报发表《九九家争鸣记》(按:指《九十九家争鸣记》)反动文章。[[2]]

 

穆旦被判决一事,据说是南开大学“反右倾运动”放出的“一颗卫星”,由法院到学校宣布。“当时对一些有历史问题的人,较多的是受到‘内控’,只有极少数人是被法院明定的,穆旦便是正式由法院宣布为‘历史反革命’和‘接受机关管制’的一人”[[3]]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尽管从表象事实来看,在偌大的南开校园之内,在“历史问题”方面,人微言轻的穆旦似乎并不足以成为最严重的几个人物之一。

被宣判为历史反革命分子之后,穆旦被赶下外文系讲堂,到南开大学图书馆“监督劳动”。所谓“监督劳动”,“就是扫地,图书馆楼道和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两次,原有的工人监督他劳动”。[[4]]和后来对于知识分子大规模的劳动改造相比,劳动强度要小不少——但初次经历此类事件的穆旦,改造自我的决心还是很大的。195919日,他在日记中写到:

 

自五日起,我自动打扫图书馆甬道及厕所,每早(七时半)提前去半小时。这劳动对自己身体反而好。

前两日,冯老找我谈一次话,我曾要求增加工作时间,他说组织说不用。告我要紧的是精神愉快,做事才能积极主动。

 

“冯老”即时任图书馆馆长冯文潜教授“自动”、“提前”、“要求”这些词汇表明穆旦显然希望通过更大强度的劳动量、更为积极的劳动姿态,来获得“组织”的认可;但在冯文潜这样历经世事、学养丰厚的花甲老者眼中,“历史反革命分子”或许并不算什么错误——有理由相信,曾为西南联大教授的“冯老”当年应该知晓年轻的外文系助教查良铮弃教从军的事迹(即判决所称“充匪青年军少校翻译官去往印度”)。“组织说不用”,并告知要保持“精神愉快”,这可视为组织对下属,或者说,一位老者对于一位年届中年的知识分子的安慰与关爱。

 

(余下部分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50e450101d26c.html

 

 

(刊《扬子江评论》2014年第2期“文学史新视野”栏目)

 



[[1]] 本文所引穆旦日记资料均据李方编选:《穆旦诗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

[[2]] 据南开大学档案馆所存穆旦档案之《关于查良铮问题的复查意见》(中共外文系总支,1979421)。按:文中按语为笔者所加,但……、×××均为原有。

[[3]] 来新夏:《怀穆旦》,《中华读书报》,19991222

[[4]] 周与良:《永恒的思念》,杜运燮等编:《丰富和丰富的痛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5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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