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2010-09-24 15: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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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村级制度 |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3、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党的一些活动,经常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