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城乡统一标准,同命不同价时代终结了
(2022-04-30 17: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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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
分类: 侵权责任 |
明天是5月1日,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明日起施行,该法针对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由原来的城乡区分赔偿标准改为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这也宣告着 “同命不同价”的时代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终结。
具体而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通常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同时要考虑赔偿责任系数与伤残赔偿指数。
死亡赔偿金适用标准与赔偿年限同残疾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具体赔偿时要结合被扶养人年龄、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是否有他人分担等因素确定。若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这里的“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上一统计年度。
若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统计数据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相关赔偿可适用“就高原则”,进而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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