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临教函〔2017〕121号《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临沂市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平邑县2016-2017年度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电教机构工作人员,中小学电教专兼职教师,在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电脑作品、机器人竞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能够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电化教育教学工作,具有3年以上电化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模范地履行电化教育教师职责,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评奖学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因私请假不得超过20天。四个学期学校对教师评估、评价等级为D级(含D级)以上者。
(二)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具备下列之二者,予以推荐
1、本教学年度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领先地位。
2、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认真组织参加国家教育科学、省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并结题,近二年内在省、市电化教育馆组织的各种评选活动中获省市最佳组织奖中的电教工作者。(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3、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积极参加国家教育科学、省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课题研究,近两年内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成果、予以结题者。(写明研究课题名称、组织单位、时间、个人在研究中承担的具体研究任务。附结题证书复印件)
4、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主动进行电化教育实践,积极探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有所创新和突破,能及时总结教学经验。近两年内在讲课比赛、微课、电教优质课、多媒体网络课件、优秀教案及优秀网站管理员等评比活动中获县一等奖以上者。(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在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中,近两年内所指导的学生获县一等奖以上者。(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教学成绩在本校处于先进行列,积极开展电化教育教学应用或理论研究,并有所突破和创新,近两年(同上)内获省、市优秀电化教育研究员,有论文发表或获其他电教方面奖项。(附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为了进一步推动电脑作品、机器人竞赛活动的开展,凡在第十八届全省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中所指导的学生获全国三等奖以上、省一等奖以上、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中所指导的学生奖省一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限一名指导教师(按省文件公布的第一位指导教师))将直接授予教学质量(附件三备注中注明)
三、名额分配
全县共分配市级电化教育质量奖推荐名额14名(见附件1)。其中市级推荐14名质量奖从县级获奖人员中按成绩评出。
四、评选办法
1、评选由各学校根据上述推荐条件自行组织,按县教育局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经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评定。
2、评选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体现鼓励先进、面向基层的原则。严守程序,严格把关,层层选拔,优中选优,严格按参评条件组织实施。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名额。
4、县教育局电教站组成评审组,严格把关,组织评选确定。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学校上报材料时每人一袋(内含原件及复印件)、推荐的人选要填写《2016-2017学年度平邑县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3),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五点前报教育体育局电教站,过时按弃权处理。表格见附件。
邮箱:sdpydj@163.com 联系电话:4231625
联系人:岳彩丽
附件:
1、2016-2017学年度平邑县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年度平邑县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评分表
3、2016-2017年度平邑县教学质量奖(电化教育)候选人登记表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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