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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警为受害人家属排忧解难

(2014-04-15 1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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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14年2月26日下午5时,珠海香洲区南溪界涌某工业区内发生一宗非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刘某辉(女,36岁,广东廉江人)当场死亡,肇事者张某锋(男,35岁,湖南彬州人)无证驾驶,肇事车辆为一台银灰色临时号牌小货车。受理该案的南溪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展开调查取证,于2月27日依法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张某锋刑事拘留。

然而,派出所领导和办案民警并没有因案件的快速侦破而轻松。在调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受害人刘某辉生前和丈夫曹某在界涌村一小工厂打工,工资收入低,丈夫曹某因患乙肝长期服药治疗,家境十分贫困。案发时,年仅10岁在界涌渝海小学读书的女儿曹某琪同行,亲眼目睹了母亲被撞遇害的全过程,现场血迹斑斑,惨不忍睹,年幼的她顿时不知所措,心灵受到巨大的伤害,原本活泼开朗的她从那一刻起沉默不语,见人也不愿意讲话。所领导和办案民警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开始为帮助曹某琪尽快走出目睹母亲被撞身亡的心理阴影而操心。

第二天上午,交班后还来不及休息的所领导和办案民警在多方打听后,主动找到团市委介绍了可免费提供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和辅导服务的机构——珠海市彩虹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希望能及时为曹某琪提供心理辅导。在民警的热心邀请下,该中心首席心理咨询师曹泽能、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江莉两位专家当天中午就来到派出所,详细听取了民警的情况介绍后,随即为曹某琪做了第一次心量辅导。在随后的一周时间里,两位专家又先后为曹某琪做了3次辅导。经过专业的心理辅导,曹某琪脸上又慢慢看到了往日的笑容。如今,曹某琪已回到了老家。其伯父为此还代表家属专程致电所领导表示感谢。

在随后处理后事和赔偿问题的过程中,派出所也尽力为受害人家属提供帮助,使他们在远离家乡、孤独无助时,再次感受到了来自特区警营的热情和大爱。派出所在交警大队的协助下,先后三次组织事故双方、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在协商未果的情形下,为帮助曹某尽快解决目前面临的现实困难,按照当地风俗将亡妻的骨灰带回老家安葬,派出所主要领导亲自与前山街道办协商,仅用一天的时间为其申请了一笔救济金。同时,积极引导曹某迅速循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并承诺尽可能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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