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启示录》的文学特性
(2015-01-20 14: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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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的文学特性
陈小勇 X.Y. Chen
一、启示文学的缘起
二、先知传统与启示文学
1、托名。启示文学的大多作品以托名的形式写成,所托之名皆是历来的圣贤名士,如以诺、摩西、巴录、以斯拉等,而先知书大多作品中作者则留下真实的姓名。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断启示文学的表达方式肯定是委婉地陈述个人的见解,缺乏先知般的慷慨激昂。至于作者为什么用托名的形式来写作,学者们并没有达成共识,有的认为此目的是为了延续先知的声音,增强人们的信心;有的则认为他们是继承和发扬先贤先圣们的精神;有的认为是为了避免当局的报复和迫害等等。[7]总之,启示文学或多或少都受到前述二者的影响,作者假前人之手向他们同时代的人传递信息。
2、异象。启示文学的作者大多用异象或异梦来表达神的启示,这就有别于先知书中上帝直接启示先知,而先知只是作为传递上帝话语的中介者,以异象或异梦的方式出现较少。启示文学中的异象多为稀奇古怪之事,常见的有兽、龙、小角等,这也成了启示文学中难以解释之处。
异象多采用象征性的词汇,例如数字,颜色,动物等来表达神意或未来事件。虽然异象深奥难解,但启示文学作品中的异象基本上都提及不久的将来所预言之事就要应验,“这一类(启示文学)写作所用的文字都是象征式的,但它的意义,总是收受这种文字的人所了解的”,[8]对于今日的读者而言,由于时空和文化上的差异,往往很难理解启示文学中的象征手法所要表达的含义。
3、末世论。犹太人中有两种不同的末世论,一种是先知末世论,另一则是启示末世论。启示文学的作品基本上都是注重末后的事情,其末世论有自己独到之处。
启示末世论弥漫着二元论的色彩,善与恶对立,天使与魔鬼,天国对地上的列国,耶路撒冷对巴比伦等等,最终的结局就是神施行他的权能,掌管一切,恶的势力将消失殆尽,先知末世论则缺乏这样的论调。
启示末世论所体现出对历史的悲观主义。在前文中已经论述启示文学的缘起的历史处境往往是受逼迫时期,因此启示文学的作品所描绘出的今世是邪恶的,人无法用自己的努力来扭转时局,惟有将自己的盼望寄放在未来,也就是神介入人类历史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转机。较道德方面,先知末世论比启示末世论更为积极,先知们力斥百姓的罪恶,大声疾呼要人归正,改变自己的行为。而启示末世论似乎对此并不关心,也没有呼吁人们要悔改,因为在大逼迫时期,人们都散发出强烈的宗教热忱,没有必要特地去强调让人们悔改,启示末世论让人将自己的注目焦点从今世转到来世,往往带有很强的宿命论的思想在内。
4、超越的弥赛亚。尽管弥赛亚的观念并非启示文学的中心,甚至较多的启示文学并未提及弥赛亚,但两约之间是弥赛亚观念转型的重要时期,启示文学提供勒一幅超越的弥赛亚的画面,他不单要在地上建立神的国度,同时又成为和平的君主,乐园将在他的统治中重新回到地上,更有甚者将弥赛亚形容成一位真正超越的君王出现在人类的历史当中,其中最为重要的观念就是“人子”,[9]“人子”的观念最初在但以理书(但7:13-14)出现。在两约之间,弥赛亚有着不同的描绘,上述只是其中的一种,另外还有利未系的弥赛亚和大卫系的弥赛亚。
三、《启示录》和启示文学
1、论到启示文学是《启示录》的一种文学手法自然是无可非议的,但如若说《启示录》的内容全部是启示文学那就值得商榷。在本文的开篇,包衡将《启示录》的文体列为三种:启示,预言和书信,再者就是作者一再地称自己的信息来自先知的传统,属乎预言(启1:3;22:7、10、18-19)。也就是说,《启示录》兼具先知传统和启示文学的特征。另外,《启示录》中道德的论调极多,悔改的信息也一直贯彻整本书,尤为突出的就是对七教会的训诲,这是启示文学所没有的。
2、启示文学大多以托名的方式写成,使用象征的手法。《启示录》作者则用自己名字,他的著作是以当时的处境为背景的情况下完书的。一般的启示文学作品是借预言之名回顾历史,其中的真意被隐藏直到末时(但12:4、9)。而约翰却承袭了先知的传统,从自身时代的历史出发,他置身与历史之中预言将来的事,且书上的预言没有隐藏,日子已经近了(启22:10)。
3、启示文学对历史的态度是悲观消极的,《启示录》则不然。约翰虽然处在恶劣的历史环境之中,他对世界的看法与启示文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他同样揭示人类的罪恶,但世界并不象启示文学想象的那样全然无望,他清楚地意识到历史本身就是上帝实现救赎的平台,书中的论调基本上是乐观的。
4、一般启示文学是期待弥赛亚和国度的降临,但《启示录》中的信息似乎表明这些事件都已经在历史中成就了,并一直延续到将来,约翰是从成就的角度来看弥赛亚,新约的弥赛亚观与两约之间的观念有着极大的差别。
结 论
[1] 中文圣经:《香港思高圣经学会释译本》,页1947。至于启示文学是否附属于先知文学有待下面进行讨论。
[2] 包衡,《启示录神学》,郑绍光译,香港:基道出版社,2000年,页3。
[3] 赛13:-14:,24:-27:,56:-66:;西1:,28:-39:;珥1:-6:,9:-14:;太24:,可13:(素有小启示录之称);路21:;林前:15:,彼后3:8-13;《昆兰文献》;《以诺一书》,《以诺二书》,《以诺三书》;《禧年书》;《十二列祖遗训》;《以斯拉四书》;《摩西升天记》及《巴录书》;至于启示文学形成和发展的时期界定,学者们的观点不一,但大致认可以上所划分的时期,因传统“早期说”认为《但以理书》的成书时间是但以理本人写于它的晚年,即B.C.6世纪左右,而“晚期说”则认为是主前2世纪安提阿古四世时期。
[4] 麦资基,《新约导论》,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四版,1993年,页304。
[5] 参见罗素,《两约之间》,禤浩荣译,香港:天道书楼有限公司,1989年,页81。
[6] 朗文,《21世纪旧约导论》,刘良淑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9年,页426。关于这一点有些学者持怀疑的态度,张永信在其所著的《但以理书注释》中指出启示文学受智慧传统的影响仅是次要的,而非主要。同时他也道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详见张永信,《但以理书注释》,香港:宣道出版社,1994年,页42-44。
[7] 参见张永信,《但以理书注释》,页322。
[8] 米勒尔,《新约导论》,萧维元译,香港:浸信会出版社,1964年,页350。
[9] 参见罗素,“弥赛亚及人子”,《两约之间》,页98-115。
[10] 朱维之主编,《希伯来文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页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