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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儿看到“美国专家”希尔先生呼吁交易姚明的文章,忍不住写了点反讽的文字。结果引来的反响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这样的反响和码字的过程一样,都使我得到了一些思考的快乐,但是这种乐趣不能和看火箭队的比赛想比。
如此立论,我的境界也就相应的变得很低:理性思考带来的快乐反而不如看比赛获得的感官刺激。这就好比说在爱情的过程中性大于爱,是个很犯忌的提法,上不得台面。
然而事实是:对于一个火箭球迷来说,任何其他的乐趣加在一起,都不如火箭赢球更有意思——无论是看球评,揣摩交易,还是分析战术,都不行。火箭是个复杂的构成,可以从中挖掘出无数话题,也可以从中发现无数问题。火箭的比赛本身包涵了惊人的信息量,足以创造出说不完的话题,想要没毛病,更是不可能——所以赞的赞,论的论,骂的骂,各人都有各人的道理,但是谁都不能否认:火箭本身的观赏性才是最重要的,除非你刚好是火箭的死对头。
今天战胜小牛,是火箭17连胜以来让我看得最HIGH的一场比赛。三年前在达拉斯,我亲眼看着火箭被小牛屠了四十分,这口气憋到今天,总算是吐了出来。谁打得好,谁执行战术坚决,谁又更适应团队体系,这些东西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是今天的我完全就是一个醉汉,我只是觉得浑身上下都带着牛劲,恨不能对酒当歌。我觉得我很喜欢这样的状态:看着火箭的气势如虹,自己也跟着血脉贲张起来,至于大道理,却是一句都说不出来。
唯一的遗憾,就是姚明居然是和我一样,以旁观者的身份享受胜利带来的刺激。我想说的是,再HIGH的看客,也不可能体会到亲自击溃一个死敌的快感。在这样一个节骨眼上倒下去,这或许就是大姚传说中的天命吧——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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