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代理协议
(2011-09-11 23: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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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
第二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向乙方按时、按量、按质提供货源,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2.对产品组合、价格、技术、服务、传播等方面政策的调整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
3.对乙方的各种合理建议及时回复。
4.甲方为乙方在办公室安排一张办公桌,作为接待客户所用;当客户到达甲方所在地,需到车间去看砖机生产线时,公司可安排派车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销售
2.不仿制甲方产品,不得自行销售该产品,不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产品。
3.遵守甲方颁布的营销政策和价格政策。
4.按照甲方要求为终端用户提供优质、周到的咨询及售后服务,以确保甲方产品诚信荣誉和用户生产需要。
第三条 营销政策
1.设备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乙方销售的
3、乙方的酬金提取以货款到财务账为准每月结算一次,个人税收自行负责。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由甲方提供的
2.保用期内若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人为及其他非正常因素对产品造成的损害除外)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五条 乙方应以甲方名义销售,所签合同必经加盖甲方公章或者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六条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双方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仅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提成作为报酬,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委托人或者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者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甲方仅承担乙方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推销甲方产品产生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乙方其他任何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